9月8日,生態環境部部長黃潤秋主持召開生態環境部常務會議,審議并原則通過《自然保護地生態環境監管工作暫行辦法》《關于嚴懲弄虛作假提高環評質量的意見》《關于優化小微企業項目環評工作的意見》。生態環境部黨組書記孫金龍出席會議。
自然保護地生態環境監管是黨中央、國務院賦予生態環境部門的重要職責,是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的重要領域。制定《自然保護地生態環境監管工作暫行辦法》,作為規范性文件印發實施,是深入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認真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重要舉措,是切實履行“組織制定各類自然保護地生態環境監管制度并監督執法”職能的具體行動,是對生態環境監管制度體系的進一步豐富完善。要抓好貫徹落實,切實把暫行辦法實施好、執行好,確保自然保護地生態環境監管舉措落地見效。要加強宣傳解讀,讓生態環境系統、社會各界全面了解自然保護地生態環境監管制度體系。要積極做好與有關部門溝通,共同做好自然保護地生態環境保護工作。
習近平總書記和其他中央領導同志多次對環評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充分體現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對加強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發揮好環評制度效能的高度重視,為深化環評制度改革明確了方向。制定《關于嚴懲弄虛作假提高環評質量的意見》,對于嚴厲打擊環評弄虛作假行為,強化溯源機制和責任追究制度,提高環評工作質量,規范環評市場秩序,具有重要推動作用。要積極推動意見的貫徹落實,定期調度、及時通報環評違法違規情況,督促各級生態環境部門嚴格依法查處環評弄虛作假行為,對違法違規行為要扭住不放、一抓到底。要推動各地完善有關問題線索移送和立案處罰機制。要加大對環評弄虛作假典型案例的曝光力度,營造良好工作氛圍。
小微企業是國民經濟發展的生力軍,在擴大就業、穩定增長、促進創新、繁榮市場、滿足人民群眾需求等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制定《關于優化小微企業項目環評工作的意見》,是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做好“六穩”工作、落實“六保”任務的重要舉措,是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提高企業環評改革獲得感、激發小微企業活力、推進綠色發展的具體行動。要突出“放”的事項,簡化小微企業項目環評管理,降低小微企業環評成本。要提升“服”的質量,加強對小微企業及基層環評人員的服務,做好小微企業環評幫扶工作。要強化“管”的效果,嚴格項目環境準入,壓實小微企業生態環保責任,確保相關環保要求不降低。要保障“改”的落實,推進小微企業環評改革舉措落地。
責任編輯: 江曉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