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8日,記者從省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獲悉,2019年省委“三散”污染治理專項督察移交生態環境損害問題完成責任追究,共問責452人(次)。
2019年11月25日至12月31日,經省委、省政府批準,省委9個“三散”污染治理專項督察組分兩批對17個省轄市和濟源示范區開展了“三散”污染治理專項督察。2020年5月16日,經省委、省政府批準,省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工作領導小組對各省轄市和濟源示范區進行了專項督察意見集中反饋,同步移交43個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問題,要求各地進一步調查核實,理清責任,依規依紀依法實施問責。
各省轄市黨委、政府,濟源示范區黨工委、管委會高度重視,均由紀委監委牽頭,有關部門配合,對移交的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問題,依規依紀依法開展調查核實、責任追究。截至目前,各地均完成了問責工作,并在當地政府網站、生態環境部門網站同步公開了有關情況。
根據查明的事實,依據有關規定,17個省轄市和濟源示范區共問責452人(次),其中縣處級干部36人(次)、鄉科級干部186人(次)。按照責任追究問題種類,涉及散塵、散煤、散亂污、生態破壞、黑加油站點、重污染天氣管控等6個方面。按照問責的方式,誡勉談話117人(次),黨紀、政紀處分171人(次),組織處理70人(次),立案調查5人,其他89人(次)。按照問責的部門單位,涉及84個縣(區)、20個市直部門、7家國有企業。
通過實施問責,進一步推動了各地黨委政府及有關部門生態環境保護“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失職追責”和“三管三必須”要求落實,促進了一批生態環境問題解決,保障了人民群眾的環境安全和環境權益。
責任編輯: 江曉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