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自治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副主任何杰15日在此間召開的發布會上表示,按照國家要求,內蒙古將按照三個時間段開啟塑料污染治理工作。
官方消息稱,第一階段是2020年在內蒙古部分盟市、領域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的生產、銷售和使用。
第二階段是2022年,一次性塑料制品消費量明顯減少,替代產品得到推廣,塑料廢棄物資源化能源化利用比例大幅提升;在塑料污染問題突出領域和電商、快遞、外賣等新興領域,形成一批可復制、可推廣的塑料減量和綠色物流模式。
第三階段是2025年,塑料制品生產、流通、消費和回收處置等環節的管理制度基本建立,多元共治體系基本形成,替代產品開發應用水平進一步提升,內蒙古塑料垃圾填埋量大幅降低,塑料污染得到有效控制。
當天官方還披露了2020年內蒙古禁限塑料制品的具體任務:禁止生產、銷售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購物袋、厚度小于0.01毫米的聚乙烯農用地膜、以醫療廢物為原料制造的塑料制品等。禁止生產、銷售一次性發泡塑料餐具、塑料棉簽;禁止生產含塑料微珠的日化用品;餐飲行業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吸管;各市城市建成區、景區景點餐飲堂食服務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呼和浩特市城市建成區的商場、超市、藥店、書店等場所以及餐飲打包外賣服務和各類展會活動,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集貿市場規范和限制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
責任編輯: 江曉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