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生態環境部正式印發《長三角地區2020-2021年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方案》、《京津冀及周邊地區、汾渭平原2020-2021年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方案》。相比此前的征求意見稿,兩份正式發布的文件中,與火電相關的內容均發生重要變動。
在《長三角地區2020-2021年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方案》中,此前征求意見稿中提到的“江蘇、浙江省加大燃煤小熱電機組關停整合力度”這一內容已經被刪除。
該方案還指出:深入落實《交通運輸部辦公廳關于加快長江干線推進靠港船舶使用岸電和推廣液化天然氣船舶應用的指導意見》《港口岸電布局方案》建設任務,到2020年底前,全面完成《港口岸電布局方案》任務。加強監管,督促具備條件的船舶按規定使用岸電,并積極推動內河低壓岸電按照現行標準統一船岸接插件。
嚴格控制煤炭消費總量。各省(市)完成《三年行動計劃》煤炭消費總量控制目標。嚴格控制燃煤機組新增裝機規模,新建耗煤項目實行煤炭減量替代。重點削減非電力用煤,提高電力用煤比例,繼續推進電能替代燃煤和燃油。2020年,長三角地區接受外送電量比例比2017年顯著提高。加快天然氣基礎設施互聯互通重點工程建設,確保按計劃建成投產。地方政府、城鎮燃氣企業、上游供氣企業和國家管網公司要加快儲氣設施建設步伐。新增天然氣量優先用于城鎮居民和燃煤鍋爐、爐窯替代,實現增氣減煤。“煤改氣”要堅持以氣定改、以供定需。
深入開展鍋爐、爐窯綜合整治。依法依規加大燃煤鍋爐及茶水爐、經營性爐灶、儲糧烘干設備等燃煤設施淘汰整治力度。2020年底前,每小時35蒸噸以下的燃煤鍋爐基本淘汰,每小時65蒸噸及以上燃煤鍋爐完成節能和超低排放改造;燃氣鍋爐基本完成低氮改造。在保證電力、熱力供應前提下,30萬千瓦及以上熱電聯產機組供熱半徑15公里范圍內的燃煤鍋爐和落后燃煤小熱電完成關停整合。
加大價格政策支持力度。積極落實交通運輸部、國家能源局、國家電網公司《共同推進靠港船舶使用岸電戰略合作框架協議》工作分工,推動岸電市場化購售電,降低岸電電價成本。落實好差別電價政策,對限制類企業實行更高價格,支持各地根據實際需要擴大差別電價、階梯電價執行行業范圍,提高加價標準。進一步創新政策舉措,鼓勵地方制定并落實基于污染物排放的差別化電價政策,提高企業大氣污染治理積極性。
記者注意到,在11月3日同時印發的《京津冀及周邊地區、汾渭平原2020-2021年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方案》中,此前征求意見稿提出的“華能、大唐、華電、國電投、國家能源集團位于京津冀及周邊地區、汾渭平原的火電企業煤炭清潔方式運輸比例要達到80%以上。”這一內容已經被刪除。
此外,在該方案各項措施中,已經沒有了普遍停產限產、錯峰生產等表述,而且處處體現著差異化的原則。比如,方案明確,按照《重污染天氣重點行業應急減排措施制定技術指南》,被評為績效A級和引領性的企業,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期間可自主采取減排措施;評為B級及以下和非引領性的企業,應嚴格落實《技術指南》中不同預警級別各績效等級對應的減排措施要求。
與差異化并行的是精準,措施沒有泛泛而談,而是直擊問題。比如,強化秸稈禁燒管控,要求“重點緊盯極易焚燒秸稈的收工時、上半夜、下雨前和播種前4個時段”;推進清潔取暖替代,要求加強烤煙葉等領域的工作;在推進鋼鐵行業超低排放改造方面,干脆點了首鋼、河鋼、太鋼等大型鋼鐵企業集團的名,要求其發揮表率作用。
責任編輯: 江曉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