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0日,卓爾德環境研究中心、能源與清潔空氣研究中心共同發布新報告《能源規劃與氣候政策》專題之——中國應對氣候變化國家自主貢獻與“十四五”電力規劃,探討“十四五”期間國內電力規劃如何與中國的國際氣候承諾協調一致,并針對正在編制中的“十四五”能源與電力規劃提供政策建議。
報告重點分析了中國提出的碳中和目標對國內電力行業的影響。分析指出,2020年后再新增煤電機組與中國提出的氣候承諾背道而馳,建議啟動煤電行業公平轉型政策議程。同時,風電與光伏的發展需要進一步提速。
報告指出,中國目前有過剩的燃煤發電裝機約130GW,煤電總裝機到2020年約為1100GW。報告主要作者、卓爾德環境研究中心首席經濟師張樹偉博士說:“利益相關方對2030年煤電的預期普遍在1300GW甚至更高。這一水平將導致更低的資產收益率,意味著煤電全壽命周期超過2萬億人民幣的擱置資產損失。”
基于2060年前碳中和目標的約束,以及電力部門為達到該目標應所作的“合理”貢獻,中國的煤電裝機到2030年需要大幅下降到680GW。碳市場是實現減少碳排放、縮減煤電規模有效的市場工具。報告建議將碳市場地板價設定為200元人民幣/噸或更高,以充分反映碳排放的社會成本。
2016年發布的《能源生產與消費革命戰略(2016-2030)》提出,到2030年非化石能源電力要占到電力供應的50%。本報告指出,這一目標相比已提出的中短期氣候目標更有力度。報告測算,要實現此目標,風電與光伏在未來10年的發展速度需要在過去10年平均水平上翻倍,年均新增裝機達到100GW以上。報告建議,“十四五”電力規劃應當釋放可再生能源裝機節奏至少加倍的政策信號。
中國可再生能源學會風能專委會秘書長秦海巖說:“為應對新冠疫情的影響,政府出臺了經濟刺激計劃。新增的財政資金需要合適的投資渠道去啟動疫情后的經濟,以求發揮較大的杠桿作用,從而助力長期可持續發展。無疑,風電與光伏產業是兩個合適的選項,具有經濟與環境雙重收益。”
啟動煤電行業轉型政策議程,必須考慮到人員就業安置以及國有資產處置等方面的事項,以促進公平轉型。“煤電的退出是個必須要做的事情,但是也需要確保這一過程是可管理且公平的”,張樹偉補充道。
“在確保煤炭消費持續明顯下降的情況下,2030年前碳排放達峰將是一個相對可以實現的目標”,華北電力大學教授袁家海博士說,“但另一個關鍵問題是在達峰之后的30年如何實現排放的快速下降,從而在2060年實現碳中和。要使得后期的減排難度不至于過大,為2030-2060年間的排放下降設定中期目標是很關鍵的。中期目標可以強調電力等重點行業提前實現零碳,或是以2030年后碳排放年度下降速度的形式出現”。
報告最后指出,長期低碳轉型需要政府明確政策工具路線圖,以建立激勵社會各個主體的明確信號。近期的能源與排放軌跡,將是檢驗長期碳中和目標可信度的指針。
責任編輯: 江曉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