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疫情在全球蔓延,世界各國再一次將后疫情時代經濟恢復寄希望于加大綠色低碳經濟發展力度。近一段時間,包括我國在內的近30個國家和地區相繼發布了在21世紀中葉前后實現碳中和的目標。
我國將采取更加有力的政策和措施,二氧化碳排放力爭于2030年前達到峰值,努力爭取在2060年前實現碳中和。這是中國在巴黎協定之后第一個長期氣候目標,也是第一次提到碳中和。碳排放與能源消費密切相關。我國一次能源消費結構具有“一煤獨大”的特點,較之其他國家和地區,我國實現碳排放和碳中和目標意義更重大、任務更艱巨。
近30個國家和地區發布碳中和目標,我國煤炭比重大加劇了目標的實現難度
目前發布碳中和目標的近30個國家和地區中,我國煤炭占一次能源消費比重為58%,除低于南非70.6%的水平外,遠高于其他國家和地區。
整個歐洲煤炭消費占一次能源比例為14%;加拿大是煤炭出口國,但其煤炭占一次能源消費比例僅為4%;亞洲的日本能源缺乏,煤炭占比也僅為26%。
我國目前二氧化碳排放量超過100億噸,約占世界的1/3,煤炭消費對此作出了很大“貢獻”。經過過去十年的去煤化努力,我國煤炭在一次能源中占比實現了顯著下降,但目前依然遠高于世界平均水平。
我國是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國家,目前工業化、城市化進程還遠未達到發達國家水平,發展過程中依然需要借助能源消費增長。按照我國能源革命戰略的規劃,到2030年,將能源總量控制在50億噸標準煤以內,到2050年能源總量控制在60億噸標準煤。
但從目前發展態勢看,能源總量控制和能效提升的“雙控”目標實現起來有一定難度。當前至21世紀中葉,我國能源消費總量至少還有10多億噸標準煤的增長空間。要在能源需求增長中實現去煤化轉型,是我國今后能源領域的長期任務。
能源結構長期以煤為主的現實國情,使得我國實現碳減排和碳中和非常不易,需要付出比其他國家更為艱辛的努力。綜合目前國內能源結構現狀及能源低碳發展需求判斷,現階段加快推進煤改氣對于碳排放達峰及碳中和目標的實現具有重要意義。
天然氣和可再生能源需協同發展,能源消費大國需迎接能源供應波動風險挑戰
大力發展可再生能源,是實現碳排放達峰和降低碳中和排放基數,繼而降低碳中和難度的現實選擇。但可再生能源在供應穩定性方面存在不足,將來能否得到較好彌補還是未知數。
理論上,雖可以通過組建可再生能源相互協同系統彌補這方面的不足,但實踐起來并不那么容易。目前,世界上還沒有完全依賴可再生能源支撐經濟運行的國家。
全球可再生能源在一次能源消費中占比較高的國家普遍具有“人口和經濟規模相對較小”的特征,如挪威、丹麥和冰島。這些國家非化石能源占比雖然較高,但其能源消費總量較小。例如,挪威的水電占能源消費的比例為63%,但其總能源消費僅為6000萬噸標準煤/年。即便出現能源供應波動,由于涉及范圍較小,應對起來相對容易。能源需求大國則不同,一旦出現能源供應波動風險,其影響和損失巨大,難以估量。
德國、法國等老牌發達國家雖然也大力倡導可再生能源,并出臺了宏偉發展規劃,但未來不會完全放棄化石能源。當下,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比重德國為77.4%、法國為51%,屬于歐盟成員國化石能源占比較高的國家。
按照歐盟的能源發展規劃,到2050年可再生能源占能源消費總量55%,法國、德國是其重要成員國,其能源轉型應該與歐盟一致;美國加利福尼亞州可再生能源相對發達,其未來的發展目標也僅是可再生能源在一次能源中占比達到60%。這種搭配可以確保能源供應穩定性。
2020年美國加利福尼亞州的能源運行情況是很好的例子。由于突發事件影響,加利福尼亞州一度出現大面積停電,這一案例給過度依賴可再生能源的能源發展思路敲響了警鐘。人們既要兼顧能源供應穩定,又要兼顧環保目標,現實的選擇就是天然氣與可再生能源協同發展。
此外,目前發布碳中和目標的多數國家中,天然氣已經扮演了能源供應主力軍的角色,也在一定程度上驗證了上述觀點。奧地利、加拿大、德國、葡萄牙、日本、西班牙及英國天然氣在一次能源消費中占比均在20%以上,其中英國和葡萄牙的天然氣消費占比在35%以上。
疫情后世界再次聚焦綠色低碳發展,可再生能源更具備了加快發展優勢
在發布碳中和目標后,國內外政策及時調整,瞄準了培育天然氣主體地位能源的工作方針,國內外天然氣供應充分及價格走低。
供給側方面,全球天然氣的勘探程度整體低于石油,隨著新技術在油氣勘探開發中的普遍應用,天然氣的可獲得性不斷增強。未來,除美國、俄羅斯外,中東、非洲都有望成為繼石油之后新的天然氣供應增長點。
國內供應方面,自從我國石油公司執行七年行動計劃、加大勘探力度以來,國內油氣發現實現了低油氣價格下的逆轉,2019年,常規天然氣新增探明地質儲量為8090.9億立方米,其中非常規天然氣中頁巖氣新增探明地質儲量為7644億立方米,新增探明技術可采儲量1838.4億立方米,成為天然氣增儲主力。
需求側方面,伴隨著美國、日本、韓國及歐洲等國家和地區的天然氣消費逐漸達到平臺期,國際市場天然氣供應將保持充足,氣價上浮空間小。與此同時,疫情期間全球可再生能源雖然需求規模有所下降,但仍保持正增長,而包括天然氣在內的化石能源需求出現負增長。可再生能源在與化石能源的競爭中“占了上風”。
疫情后,世界再次聚焦綠色低碳發展,可再生能源更具備了加快發展的先天優勢。能源替代及非化石能源技術進步帶來的成本下降,將成為氣價“天花板”。
什么是碳中和?
按照維基百科的定義,碳中和是指通過平衡二氧化碳排放與碳去除,通常是通過碳補償,或簡單地完全取消二氧化碳排放(向“后碳經濟”過渡),實現二氧化碳凈零排放。
碳中和的定義,指實現凈碳足跡為零,即增加的溫室氣體量與減少量相等。
碳中和狀態可以通過兩種方式實現
1. 通過特殊的方式去除溫室氣體,例如碳補償
通過自然過程之外的碳消除,來平衡二氧化碳排放,通常是通過碳補償,或通過從大氣中移除或封存二氧化碳的過程,來彌補其他地方的排放。2. 通過改變能源來源和工業流程減少碳排放
例如轉向使用可再生能源可以減少排放到大氣中的二氧化碳。雖然可再生能源和不可再生能源都產生碳排放,但可再生能源的碳排放較少,幾乎為零。
哪些國家和地區確立了碳中和(凈零排放)目標?
目前,已有近30個國家和地區確立了“零碳”或“碳中和”的氣候目標,能源氣候智庫的凈零排放跟蹤表統計了各個國家進展情況,包括已實現碳中和目標的兩個國家,已立法的7個國家,處于立法中狀態的包括歐盟(作為整體)及其他3個國家和地區。另外,有15個國家發布了政策宣示文檔。
在今年9月我國確立2060年前努力實現碳中和目標之前,我國曾確立過兩次減碳目標。第一次是2009年,確立到2020年單位生產總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40%~45%的控制溫室氣體排放行動目標。
第二次是2015年,進一步提出在2030年左右,二氧化碳排放達到峰值,并爭取盡早達峰。
截至2019年底,我國碳強度較2005年已經下降了48.1%,非化石能源占比達15.3%,均已提前實現承諾的2020年目標,并且為實現2030年的國家自主貢獻目標奠定了良好基礎。
責任編輯: 江曉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