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了解到,江蘇銀保監局與省生態環境廳聯合出臺了《關于加強環保信用建設推進綠色金融工作的指導意見》。該意見通過建立金融與生態環境部門間環保信用評價信息共享機制,引導銀行保險機構將企事業單位環保信用評價結果作為執行差別化綠色信貸政策和開展差別化環境污染責任保險的重要依據,切實加大對綠色、低碳、循環經濟的金融支持。
《意見》建議銀行業金融機構對環保信用等級為綠色的企事業單位予以積極的信貸支持;對環保信用等級為黃色的企事業單位嚴格貸款條件;對環保信用等級為紅色、黑色的企事業單位審慎授信,在其環保信用等級提升之前,不予新增貸款,并視情況逐步壓縮貸款,直至退出貸款。
《意見》同時建議保險機構根據投保人環保信用評價結果,采用差別化的保險費率,對環保信用等級為綠色的企事業單位根據實際情況在費率方面實行優惠,對環保信用等級為黃色、紅色、黑色的企事業單位實行不同程度的費率上浮。
《意見》還對金融與生態環境部門間交流合作做了具體要求。要按照環境行為信息“誰產生、誰歸集、誰負責”的原則,由產生信息的生態環境主管部門自信息正式確認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歸集至企事業環保信用評價系統。產生環保信用評價信息的生態環境主管部門要將參評企事業單位的環保信用信息變化情況,及時通過書面、短信等方式告知相關單位。各企事業單位要及時將相關信息告知相關銀行保險機構。因環保信用等級較高而獲得政府政策獎補或金融機構政策優惠的企業,應該定期主動披露環保責任履行情況。建立環保信用評價結果半年對外發布制度,主動公布綠色、紅色、黑色等級企事業單位名單。對環境行為信息發生變化造成評價結果改變的,要規范變更程序,及時變更并留檔備查,確保環保信用評價結果實時準確有效。對企事業單位申請復核環保信用評價結果的,要在收到復核申請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完成復核,并將復核意見告知相關企事業單位,復核確認評價結果有誤的,應自確認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糾正并上報備案。省生態環境廳于每個季度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向江蘇銀保監局匯總提供前一季度參加環保信用評價的企事業單位名單和等級,江蘇銀保監局收到名單后5個工作日內通過省銀行業協會和省保險行業協會轉發給轄內銀行保險機構,各銀行保險機構根據環保信用評價信息,加強客戶預警分析、授信和風險管理全流程監控,并建議執行差異化授信和承保政策。
目前,江蘇全省參加環保信用評價的企事業單位已超9萬家,主要銀行業金融機構綠色信貸余額達1.24萬億元,環境污染責任保險為全省環境高風險領域提供風險保障69億元。
責任編輯: 江曉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