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態環境部近日向媒體公布了2020年11月京津冀大氣污染傳輸通道“2+26”城市(以下簡稱“2+26”城市)和汾渭平原11城市降塵監測結果。
“2+26”城市降塵量平均值均小于9.0噸/平方千米·月
11月,“2+26”城市降塵量均值范圍在1.5~7.3噸/平方千米·月之間,平均為4.5噸/平方千米·月,同比下降34.8%。“2+26”城市降塵量平均值均小于9.0噸/平方千米·月(《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要求京津冀及周邊地區、汾渭平原各市平均降塵量不得高于9.0噸/平方千米·月)。濱州、保定、廊坊、開封等4個城市降塵量最大值高于9.0噸/平方千米·月;廊坊和邯鄲市降塵量平均值同比不降反升。
汾渭平原11城市降塵量均值范圍在3.4~6.7 噸/平方千米·月之間
11月,汾渭平原11個城市降塵量均值范圍在3.4~6.7 噸/平方千米·月之間,平均為4.7噸/平方千米·月,同比下降17.5%。汾渭平原11個城市降塵量平均值均小于9.0噸/平方千米·月。西安、渭南、呂梁等3個城市降塵量最大值高于9.0噸/平方千米·月;三門峽、西安、渭南等3個城市降塵量平均值同比不降反升。
責任編輯: 江曉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