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能源局近日發布山西省貫徹落實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回頭看”及大氣污染防治專項督察反饋意見整改方案 第05號整改任務階段整改驗收意見,其中指出:截至2020年底,全省風電裝機規模1974萬千瓦,光伏發電裝機規模1309萬千瓦,生物質發電裝機規模64萬千瓦,水電裝機規模223萬千瓦,2020年全年發電量498.06億千瓦時,替代煤炭消費1620.19萬噸標煤(按2019年平均供電標準煤耗325.3克/千瓦時計算)。
詳情如下:
按照《山西省貫徹落實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回頭看”及大氣污染防治專項督察反饋意見整改方案》(以下簡稱《回頭看整改方案》)、《關于中央環保督察整改工作實行銷號管理的通知》要求,2020年12月25日,省能源局對《整改方案》第05號整改任務階段整改完成情況進行了驗收。
一、整改任務
陽泉、長治、晉城、晉中等地市,作為全省大氣污染治理重點城市,沒有落實煤炭消費總量負增長的要求。長治市減煤工作方案與臨汾市內容雷同,晉中市直到2017年11月才出臺方案;省發展改革委僅對減煤方案進行備案,從未督辦考核。陽泉、晉城、晉中、長治4市煤炭消費量不降反升,同比分別增長286萬噸、123萬噸、118萬噸、56萬噸,其中陽泉市同比增加37.1%。全省2017年煤炭消費總量達到3.22億噸,同比增長2200萬噸,其中重工業用煤增長2254萬噸。(責任單位:省能源局、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各市委、市政府)
二、整改目標
嚴格貫徹落實《山西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嚴控煤炭消費總量。
三、完成情況
(一)強化責任落實,嚴格落實國家有關要求。
1.總體情況。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圍繞打贏藍天保衛戰和能源革命排頭兵建設,堅持問題導向和目標導向,采取“嚴控增量、削減存量、優化結構、強化監管”等措施,推進煤炭消費減量等量替代工作取得了積極進展和階段性成效。臨汾市完成了“十三五”進度目標。
2.制定年度煤炭消費減量等量工作方案。我局于2019年6月份對煤炭消費總量控制工作進行了調研。在廣泛調研、征求意見的基礎上,下發了《關于進一步做好我省煤炭消費減量等量替代有關工作的通知》,研究制定了《關于推進山西省煤炭消費減量等量替代工作方案》,11月份經省政府同意,以省能源局名義下發。
2020年3月份起草《山西省2020年煤炭消費減量等量替代工作方案(征求意見稿)》后,經征求各市、省直有關部門意見后,5月份再次召開《山西省2020年煤炭消費減量等量替代工作方案(征求意見稿)》征求意見座談會, 修改上報省政府,經省政府同意,6月份以省能源局名義印發《山西省2020年煤炭消費減量等量替代工作方案》(晉能源清潔發〔2020〕287號)。
各市均根據本市實際情況印發的本年度的煤炭消費減量等量替代方案。
3.認真調查研究,摸清全省現狀。根據省政府領導指示,2020年3月2日,向省領導報告《關于山西省煤炭消費總量控制情況的說明》,重點說明了我省煤炭消費現狀、煤炭消費特征、采取的主要措施及問題和建議。
4.全面整改落實,督戰清零行動。根據《山西省落實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及督察“回頭看”四項重點任務掛牌督戰專項清零行動總體方案》和《關于對中央環保督察及督察“回頭看”四項重點任務摸底排查的通知》的要求,印發了《山西省落實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及督察“回頭看”煤炭消費總量控制掛牌督戰專項清零行動方案》(晉能源清潔發〔2020〕157號)和《關于開展煤炭消費摸底普查的通知》。
5.組織開展培訓,提高業務能力。為貫徹落實國家、山西省能源轉型及煤炭消費控制工作精神,穩步推進全省煤炭消費減量等量替代工作,提高各級、各部門對煤炭消費總量控制工作重要性、緊迫性認識,省能源局于5月12日采用云培訓的形式,開展了全省煤炭消費總量控制工作培訓。省直相關部門、各市縣相關負責人共1506人參加了培訓,對推進我省煤炭消費總量控制工作起到積極地指導和推動作用。中國產經新聞報、中國網、騰訊網、今日頭條、山西日報、山西日報客戶端等媒體先后對本次培訓進行宣傳報道。
6.召開專題會議,做好迎檢準備。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關于開展2019年度省級政府能源消耗總量和強度“雙控”目標責任評價考核及重點地區煤炭消費減量替代工作檢查的通知》(發改辦環資〔2020〕351號)文件要求,6月12日,省能源局牽頭與省統計局聯合組織召開了“全省煤炭消費總量控制工作會議”,省發改委、省生態環境廳以及京津冀周邊地區4市和汾渭平原4市能源局、統計局分管領導和具體負責同志共50余人參加會議。
7.嚴格執行考核,部署自查工作。根據《國家發改委關于2019年度省級政府能源消耗總量和強度“雙控”目標責任評價考核及重點地區煤炭消費減量替代工作檢查的通知》要求,組織我省汾渭平原晉中、呂梁、臨汾、運城四市對2019年度煤炭消費減量替代工作進行了認真自查。在汾渭平原四市自查報告的基礎上,從減煤主要措施及成效、目標完成情況、影響煤炭消費增量的主要原因、意見和建議四個方面起草了《山西省汾渭平原4市2019年度“減煤”自查情況報告》,并于9月8日向省政府報送了《關于報送<山西省汾渭平原4市2019年度“減煤”自查情況報告>的請示》。
8.開展督導檢查,推進工作落實。為貫徹落實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回頭看”及大氣污染防治專項督察反饋意見要求,深入推進我省重點區域煤炭消費總量控制工作開展,8月4日至9月4日,省能源局組織相關部門人員及專家,通過會議座談、現場走訪、查閱資料等方式,對全省煤炭消費減量等量替代工作開展情況及重點耗煤企業減煤情況進行督導檢查,聽取各市煤炭消費減量等量替代工作開展情況匯報,了解企業在節煤減煤方面開展的工作及存在的問題,同時傳達國家和省有關煤炭消費總量控制政策、文件;9月份下發《關于全省煤炭消費減量等量替代工作督導檢查情況的通報》(晉能源清潔發〔2020〕488號),有力推動我省煤炭消費總量減量等量替代工作深入開展。
(二)減煤主要措施及成效
1.嚴控煤炭消費新增量。進一步規范耗煤項目建設,全省均對新建耗煤項目提出嚴格限制,要求必須編制煤炭消費減量等量替代方案,實施煤炭消費減量替代。各市按照方案要求,嚴格控制新建、改建、擴建耗煤項目的審批、核準和備案,明確減量替代臺賬明細,作為新增量統籌評審,確保從源頭減少煤炭消費。
2.深入開展能源節約。各市全面落實能源消耗總量和強度“雙控”目標責任,將能耗下降目標納入《政府工作報告》約束性指標體系、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年度計劃,配套出臺相應節能降耗管理辦法,用足用好企業技術改造專項資金,在高耗能、高耗煤行業支持能量系統優化、資源綜合利用等節能技術先進、節能效益明顯的重點項目。通過強化工業節能、建筑節能和交通節能,全省能源利用效率得到不同程度提升,如2019年全省單位GDP能源為1.4噸標煤/萬元,與2018年同比下降2.72%,2016—2019年四年累計下降12.87%。
3.持續化解過剩產能。認真貫徹國家產業政策,嚴格淘汰標準,制定出臺年度化解電力、焦化、鋼鐵、煤炭等行業過剩產能計劃,壓減過剩產能和淘汰落后產能。以汾渭平原四市為例,2016-2019年累計壓減焦化產能1610萬噸,淘汰落后電力裝機42.6萬千瓦,淘汰粗鋼產能240萬噸,壓減水泥產能30萬噸,共減少煤炭消費1605.6萬噸。
4.實施燃煤鍋爐整治。將燃煤鍋爐整治作為減少大氣污染和改善環境空氣質量的有效手段,全面排查燃煤鍋爐,明確設備型號,建立清單和臺賬,確定整治范圍、期限和標準,確保按期完成燃煤鍋爐整治任務。以汾渭平原四市為例,2016-2019年,燃煤鍋爐整治累計淘汰燃煤鍋爐7284萬臺,共減少煤炭消費409.7萬噸。
5.有序推進清潔取暖。充分利用工業余熱,發展清潔燃煤集中供暖,提升城鎮及周邊地區的集中供暖面積和能力;積極保障氣源供應,加大清潔取暖專項資金補貼力度,有序推進煤改電、煤改氣;逐步推廣生物質、甲醇、太陽能取暖,開展風能供暖試點,促進清潔取暖路徑多元化。2017-2020年度,全省共完成清潔取暖改造500萬余戶,年減少散煤燃燒超過1500萬噸。
6.積極推進新能源開發。緊抓能源革命契機,大力發展新能源,促進能源消費結構優化,強化對煤炭的替代能力。截至2020年底,全省風電裝機規模1974萬千瓦,光伏發電裝機規模1309萬千瓦,生物質發電裝機規模64萬千瓦,水電裝機規模223萬千瓦,2020年全年發電量498.06億千瓦時,替代煤炭消費1620.19萬噸標煤(按2019年平均供電標準煤耗325.3克/千瓦時計算)。
7.加大散煤治理力度。2017年以來,為解決散煤燃燒造成的面源污染,各市逐步劃定禁煤區,從2018、2019年開始,禁煤區劃定范圍持續擴大,禁煤區面積基本涵蓋已完成清潔取暖改造的市、縣建成區和部分城鄉結合部。如,2019年晉中市現有禁煤區面積較2018年增加161.864平方公里、呂梁市現有禁煤區面積增加175.26平方公里、臨汾市現有禁煤區面積增加462平方公里、運城市現有禁煤區面積增加531.3平方公里。汾渭平原四市2019年現有禁煤區面積較2018年增加1330.424平方公里。
8.完善工作機制體制。為深入貫徹和推動落實國家和我省煤炭消費總量控制要求,山西省出臺了一系列政策。比如2016年修訂的《山西省環境保護條例》明確對實行煤炭消費總量控制制度作出規定;2018年修訂的《山西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進一步強調煤炭消費總量控制制度的實行,對省級政府和設區的市、縣(市、區)政府提出明確要求。同時從具體操作層面出臺了《山西省煤炭消費減量等量工作方案》、《關于推進山西省煤炭消費減量等量替代工作方案》等文件,要求地市加強宏觀調控,嚴控增量、削減存量、清潔替代,優化能源結構,推進煤炭清潔高效利用,提升能源利用水平,重點壓減高耗能、高排放、產能過剩行業及落后產能用煤,對推動全省開展煤炭消費減量等量替代工作發揮重要作用。各市高度重視煤炭消費減量等量替代工作,強化組織領導,建立協調機構,研究制定了煤炭消費減量等量替代行動方案、總量控制目標及重點任務,推動了控煤工作的開展。
(三)存在的問題
“十三五”期間,我省圍繞打贏藍天保衛戰和能源革命排頭兵建設,重點從淘汰落后產能、壓減過剩產能、深化節能改造、發展新能源和散煤治理等方面推進全省煤炭消費總量控制工作的開展,取得一定的成效,主要表現為全省煤炭消費總量增長趨勢放緩,單位GDP煤炭消費和能源消費有所降低,環境空氣質量穩步改善,能源結構逐步優化等。但要實現煤炭消費減量,仍然存在諸多問題。
1.全省經濟增長和煤炭消費增量難以平衡。我省采取的煤炭消費等量減量替代措施,無法抵消以電力、焦化(化工)、鋼鐵為支柱產業的經濟結構、實現能源革命綜合改革試點“五大基地”打造的目標任務要求和社會經濟發展需要帶來的煤炭消費增量。
2.煤控工作缺乏統籌規劃。現有煤控工作的開展主要依賴大氣污染防治、能源雙控等其他部門工作的推動,煤控工作缺乏戰略籌謀、頂層設計及主要抓手,客觀上導致山西煤控的目標不明確、技術路線不清晰,煤控工作較為被動。
3.煤炭消費基礎統計有待改進。跨市煤炭調入調出缺乏可靠數據來源,各市全社會煤炭數據用規模以上工業煤炭消費數據替代,存在缺口。且煤炭消費統計未區分燃料煤、原料煤和能源轉化外輸煤炭消費,難有效指導我省控煤工作的開展。
4.煤控認識有待改變。作為產煤大省,煤炭行業在全省產業結構中占比偏重,經濟發展對煤炭依賴性較強。目前我省在做優傳統產業的同時,努力做強新興產業和高新技術產業,逐步減輕對煤炭的依賴,但仍需徹底轉變傳統的思維定勢,打破常規思維。需從長遠的角度堅定可持續發展理念,將煤炭消費總量控制作為方法和抓手,加快推進全省能源轉型和經濟轉型,促使山西可持續發展。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1.加強統籌協調,注重統計監測。加強對煤控工作領導,進一步完善工作協調機制,明確各部門煤控工作分工明細及工作職責,并落實到人;定期組織召開協調會議,研究解決工作中問題,將減煤工作落到實處;開展規模以下工業企業、建筑領域、服務業、農業和居民生活領域煤炭消費調查,掌握全社會煤炭消費基礎數據;重點跟蹤監測耗煤行業企業煤炭消費情況,做好預警工作。
2.強化頂層設計,列入能源規劃。加強頂層設計,科學制定2025年山西省煤炭總量控制目標、減量目標和實施方案,將目標分解落實到各地市縣(區)政府和重點用煤行業(電力、焦化、冶金、建材等)、重點用煤企業,謀劃好“十四五”及中長期煤炭消費總量控制和減量替代工作,實行目標責任制管理。建議可將山西省煤炭消費的總量控制目標納入山西省“十四五”能源規劃目標框架,從戰略規劃的角度,規范重點耗煤行業和企業的生產、流通、消費及其管理的各項活動。
3.加大煤控力度,提高利用效率。嚴格控制新、改、擴建耗煤項目,落實煤炭消費減量等量替代要求;加強對重點用煤單位的煤炭消費管控,統籌工業余熱利用,深化節能減煤改造,縮小與全國先進水平的差距,提高煤炭等能源資源的使用效率。
4.強化基礎研究,指導煤控工作。開展全省及重點區域、重點行業煤炭消費現狀基礎調查,摸清煤炭消費底數;實施全省重點區域煤炭消費總量評估工作,厘清各市煤控工作重點與難點,明確“十四五”煤炭消費總量控制目標及路徑。開展煤炭消費基礎統計研究,明確低熱值煤、非燃料煤利用、煤炭轉化二次能源外輸折算等相關基礎性問題,科學統計煤炭消費情況。建立地市全口徑煤炭消耗統計體系,為推進煤炭消費適時管控提供數據支撐。
5.推廣清單管理,完善煤控臺賬。建立耗煤項目審批、核準和備案清單、已投產耗煤項目清單、落后產能淘汰和過剩產能壓減清單、燃煤設施淘汰清單、節煤減煤項目清單等。
6.加強宣傳培訓,落實主體責任。組織煤炭消費減量等量替代工作培訓,加強對國家和省有關政策解讀,積極引導煤炭消費單位落實主體責任,主動適應新形勢,轉變能源消費理念與方式,形成全社會重視并參與的良好氛圍。
四、驗收結論
省能源局負責的落實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回頭看”及大氣污染防治專項督察反饋意見整改方案第05號整改任務階段性整改工作已經完成,階段性整改成效明顯。
山西省能源局
2021年1月11日
責任編輯: 江曉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