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市生態環境局獲悉,根據省、市環境監測與氣象聯合會商,1月23日至25日巴中市氣象條件將進一步轉差,可能出現中度至重度污染風險,按照《巴中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2020年修訂)》規定,市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經研究決定,自2021年1月22日0時起,啟動重污染天氣黃色預警,開展III級應對。
巴中市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辦公室
關于啟動重污染天氣黃色預警的通知
各區縣人民政府,巴中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市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
根據省、市環境監測與氣象聯合會商,1月23日至25日,巴中市氣象條件將進一步轉差,可能出現中度至重度污染風險,按照《巴中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2020年修訂)》規定,市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經研究決定,自2021年1月22日0時起,啟動重污染天氣黃色預警,開展Ⅲ級應對。
黃色預警期間,主要采取如下措施:
1.各工業企業應按照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清單要求,通過停止生產線或主要產排污環節(設備)、提高治污效率等方式,嚴格落實相應的應急減排措施。
2.各建筑工地全面停止室外建筑拆除、噴涂、粉刷、切割、護坡噴漿作業。
3.除涉及重大民生工程、安全生產及應急搶險任務外,停止所有施工工地的土石方作業(包括停止土石方開挖、回填、場內倒運、摻拌石灰、混凝土剔鑿等作業,停止建筑工程配套道路和管溝開挖作業)。
4.未安裝密閉裝置的煤炭、建筑垃圾、渣土、砂石料等運輸車輛禁止上路行駛。
5.城市主城區禁止露天焚燒,禁止露天燒烤,禁止在指定地點外一切熏制臘制品行為。
6.在日常道路清掃保潔頻次的基礎上,增加清掃保潔作業頻次,城市主城區主要道路、行道樹每天至少進行4次沖洗除塵。
7.城市主城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8.各職能部門要認真履職,落實措施,全面加強路查、夜查和巡查,實行嚴管重罰,嚴厲查處違反應急預警應對措施的行為。
凡有違反強制性污染物控制措施者,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巴中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2020年修訂)》有關規定嚴肅查處。
責任編輯: 江曉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