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九精品综合人人爽人妻,日本最新不卡免费一区二区,最新日本免费一区二区三区不卡在线,日韩视频无码中字免费观

關于我們 | English | 網站地圖

  • 您現在的位置:
  • 首頁
  • 煤炭
  • 煤炭安全
  • 廣西南丹重大礦難調查報告公布:涉事公司長期越界盜采

廣西南丹重大礦難調查報告公布:涉事公司長期越界盜采

2021-03-18 08:55:01 中國煤炭報

2019年10月28日18時30分許,廣西河池市南丹慶達惜緣礦業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慶達公司)大坪村礦區鋅銀鉛銻錫銅礦2#斜井井下通往相鄰銅坑礦已封閉冒落帶區域發生坍塌事故,造成2人死亡,11人失聯。

近期,廣西壯族自治區應急管理廳發布該起事故調查報告。

調查報告顯示,慶達公司“10·28”礦山坍塌事故是一起有組織長距離非法越界進入相鄰非本企業礦山已封閉的采空區盜采殘礦,因采空區坍塌導致人員傷亡的重大責任事故。

事故直接原因:

銅坑礦已封閉的采空區冒落帶范圍內的445m水平二盤區北面的Ⅴ號盲空區頂板巖體發生大面積冒落、坍塌,導致從慶達公司大坪礦2#斜井進入越界違法區域的人員受到沖擊波傷害以及石塊掩埋。

間接原因:

1.慶達公司長期越界盜采。

2014至2019年,慶達公司大坪礦多次進入銅坑礦91號礦體采空區充填體上部采空區與Ⅴ號盲空區之間的冒落帶影響區域內盜采礦產資源,2次被原國土資源管理部門查處,仍拒不執行退回合法區域開采的指令,繼續實施盜采。

2.慶達公司違法違規發包井下施工。

違法違規將礦山井下施工發包給不具備礦山工程施工資質的單位,組織施工單位在采空區危險冒落帶影響區域亂采濫挖;弄虛作假、躲避政府部門監管。

3.慶達公司民用爆破物品管理、安全生產管理混亂。

將通過合法途徑購買的民用爆破物品分發給沒有爆破作業資質的施工隊。未對大坪礦各承包單位統一協調、管理,放任承包單位自行其是,入井管理混亂,安全生產教育培訓流于形式。

4.市縣政府有關部門監管工作不力。

南丹縣礦業秩序綜合治理整頓指揮部辦公室治理整頓礦業秩序工作不力。南丹縣自然資源局(原南丹縣國土資源局)2018年對慶達公司大坪礦第二次越界開采銅坑礦礦產資源違法行為調查不深入,針對該礦兩次發生越界開采違法行為,未采取有效措施加強對該礦山的監督管理。河池市自然資源局對慶達公司大坪礦提交的礦山資源儲量動態檢測報告審查不嚴,對報告失實問題失察,沒能及時發現越界開采違法行為。南丹縣公安局對爆破作業單位監督檢查不到位,對井下民用爆炸物品監管缺失,未發現慶達公司大坪礦長期以來違法爆破作業行為。河池市、南丹縣應急管理局(原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多次對慶達公司大坪礦進行執法檢查,未能發現慶達公司將大坪礦礦山井下施工違法發包給不具備資質的單位和個人,安全生產教育培訓缺失等問題。

5.南丹縣委、縣政府安全生產領導責任落實有差距。

未有效監督相關部門認真履行監管職責。對相關部門一直沒能查明銅坑礦2017年以來多次報告其井下聽到不明炮聲的具體原因的問題,沒有采取有力措施解決;對有關執法部門查處慶達公司越界開采違法行為存在“寬松軟”問題未能及時發現,未有效根治慶達公司越界開采違法行為。

該起事故中,11人被司法機關提起公訴。

河池市南丹慶達惜緣礦業投資有限公司“10·28”礦山坍塌重大事故調查報告

(部分內容)

事故經過

2019年10月28日16時左右,洪鋅礦業理事長陸建柳、施工隊包工頭段永福,包工頭韋桂拔、技術員楊友袱和工人覃琦盛,帶領有投資意向的湖南老板李建兵和周紅生,桂平老板歐偉建和莫誠銀,新招募的工人姜張有和黃仁,由大坪礦2#斜井下井,到越界違法區域的五中段東二面斜井下的工作面實地考察。洪鋅礦業理事長韋宏梯和施工隊包工頭唐誠、作業班長牙政福等3人,由慶達公司大坪礦2#斜井下井,到準備采礦的越界違法區域五中段東二面445m平巷作業面查看作業環境。

韋宏梯、唐誠和牙政福3人到五中段東二面445m平巷作業面查看了十分鐘左右后,由于環境溫度較高,退回到來時巷道邊上的斜巷休息。3人走到局部通風機旁時,遇到了段永福一個人坐在那里。4人聊了一會,牙政福為了不打擾韋宏梯等人繼續聊天,就一個人往外走。牙政福剛剛走出十多米,突然一股強大的氣流夾著石頭和沙子從其背后沖出來。牙政福想轉身往韋宏梯等人的方向跑,但氣流比較強大,直接把牙政福沖出了七八米遠,頭上礦燈、礦帽都被吹走。巷道里的燈全部熄滅。慌亂中牙政福抱住一根用作支護的鐵軌才停下來。身后傳來一陣陣隆隆的響聲,牙政福判斷是里面塌方了。

10月28日19時許,井下帶班副礦長王庭富根據幸存者牙政福的描述,估計有十幾人被困,立即安排安全員吳增福組織工人查看,并用井下直通電話向井上的副礦長盧寶樹、安全科長莫生宇報告,要求帶一些管理人員下井處理。

吳增福等人到達五中段東二面發現巷道坍塌,有一名人員被落石壓中,呼喊救命,施救中被壓人員死亡。因情況不明,吳增福等人停止施救,退回安全地帶,用井下電話向礦部匯報情況。盧寶樹、莫生宇等人先后帶領十多名工人到井下參與施救,在事發點找到一些扒石頭的工具,清理碎石。清理過程中,發現另外一名死者。盧寶樹等人將兩具尸體(經事后辨認和DNA鑒定,為韋宏梯和陸建柳)清理出來后,因落石太多,環境較差,沒有繼續救援,將兩具尸體帶到平巷入口。10月29日7時左右遇到下井救援的廣西礦山救援大隊華錫中隊。此后,現場救援工作由專業救援隊接管。

經事后清點人數確認,除牙政福逃出,韋宏梯和陸建柳2人死亡以外,五中段東二面有段永福、唐誠、韋桂拔、楊友袱、覃琦盛、李建兵、周紅生、歐偉建、莫誠銀、姜張友和黃仁等11人失聯。

身份信息如下:

韋宏梯,洪鋅礦業理事長;

陸建柳,洪鋅礦業理事長;

段永福,洪鋅礦業施工隊包工頭;

唐誠,洪鋅礦業施工隊包工頭;

韋桂拔,洪鋅礦業施工隊包工頭;

楊友袱,洪鋅礦業施工隊技術員;

覃琦盛,洪鋅礦業施工隊工人;

李建兵,洪鋅礦業邀請的有投資意向的湖南老板;

周紅生,洪鋅礦業邀請的有投資意向的湖南老板;

歐偉建,洪鋅礦業邀請的有投資意向的桂平老板;

莫誠銀,洪鋅礦業邀請的有投資意向的桂平老板;

姜張有,洪鋅礦業施工隊新招募的工人;

黃仁,洪鋅礦業施工隊新招募的工人。

事故現場應急處置

接到事故報告后,南丹縣啟動了Ш級應急響應,成立事故救援現場指揮部;河池市啟動Ш級應急響應,成立救援指揮部。應急管理部工作組,廣西壯族自治區應急管理廳、廣西省自然資源廳分管領導,河池市委、市政府主要領導,南丹縣委、縣政府主要領導趕赴現場,組織指揮市縣應急、公安、自然資源、衛健、武警、消防等部門力量200多人,廣西礦山救援大隊華錫中隊11人、河池中隊10人等在礦區現場30多名礦工的配合下開展救援。

10月29日14時,兩個救援隊人數增至46人,另有4個救援小隊共40人隨時待命。

10月30日,廣西百礦集團應急救援大隊14名救援人員攜帶設備到達現場支援;隨后廣西礦山救援大隊南寧中隊、合山中隊共20名救援人員到達現場支援。

10月29日至11月1日,廣西壯族自治區黨委常委、自治區常務副主席秦如培,時任廣西壯族自治區黨委常委、自治區副主席嚴植嬋,廣西壯族自治區副主席費志榮先后赴事故現場,指導搶險救援工作。

11月5日11時50分,井口上方地震流動監測臺監測到坍塌區域發生若干次震動;11時55分,接到井下人員報告,井下坍塌處往井口方向10米范圍內巷道發生冒頂。

11月7日,經專業救援隊和救援專家組綜合分析研判,在高溫、有毒有害氣體超標等不利條件下,井下被困人員已不具備生命存活條件,救援隊多次用生命探測儀探測,井下未發現生命跡象;如繼續救援極易發生次生災害,對救援人員生命安全將構成極大威脅,有可能造成新的傷亡。現場救援指揮部決定,11月7日19時后終止救援。

直接原因分析認定

事發地點位于銅坑礦頂板冒落帶危險區,周邊有大量采空區存在,巖體穩定性差,地壓活動頻繁。

專家分析認為可能引發本次事故的影響因素有:采礦方法、地震、礦體埋藏深度、爆破對礦體與圍巖的震動和沖擊、采空區形成時間長短、巖體物理力學性質、斷層地質構造的發育情況及開采擾動等。

專家經計算分析認定,采空區大小、開采擾動及巖體物理力學性能差等是本次坍塌事故的主要影響因素。地震、爆破等因素則影響較小。

事故直接原因是:銅坑礦已封閉的采空區冒落帶范圍內的445m水平二盤區北面的Ⅴ號盲空區頂板巖體發生大面積冒落、坍塌,導致從慶達公司大坪礦2#斜井進入越界違法區域的人員受到沖擊波傷害以及石塊掩埋。

間接原因分析認定

1.慶達公司長期越界盜采。

2014至2019年,慶達公司大坪礦多次進入銅坑礦91號礦體采空區充填體上部采空區與Ⅴ號盲空區之間的冒落帶影響區域內盜采礦產資源,2次被原國土資源管理部門查處,仍拒不執行退回合法區域開采的指令,繼續實施盜采。

2.慶達公司違法違規發包井下施工。

違法違規將礦山井下施工發包給不具備礦山工程施工資質的單位,組織施工單位在采空區危險冒落帶影響區域亂采濫挖;弄虛作假、躲避政府部門監管。

3.慶達公司民用爆破物品管理、安全生產管理混亂。

將通過合法途徑購買的民用爆破物品分發給沒有爆破作業資質的施工隊。未對大坪礦各承包單位統一協調、管理,放任承包單位自行其是,入井管理混亂,安全生產教育培訓流于形式。

4.市縣政府有關部門監管工作不力。

南丹縣礦業秩序綜合治理整頓指揮部辦公室治理整頓礦業秩序工作不力。南丹縣自然資源局(原南丹縣國土資源局)2018年對慶達公司大坪礦第二次越界開采銅坑礦礦產資源違法行為調查不深入,針對該礦兩次發生越界開采違法行為,未采取有效措施加強對該礦山的監督管理。河池市自然資源局對慶達公司大坪礦提交的礦山資源儲量動態檢測報告審查不嚴,對報告失實問題失察,沒能及時發現越界開采違法行為。南丹縣公安局對爆破作業單位監督檢查不到位,對井下民用爆炸物品監管缺失,未發現慶達公司大坪礦長期以來違法爆破作業行為。河池市、南丹縣應急管理局(原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多次對慶達公司大坪礦進行執法檢查,未能發現慶達公司將大坪礦礦山井下施工違法發包給不具備資質的單位和個人,安全生產教育培訓缺失等問題。

5.南丹縣委、縣政府安全生產領導責任落實有差距。

未有效監督相關部門認真履行監管職責。對相關部門一直沒能查明銅坑礦2017年以來多次報告其井下聽到不明炮聲的具體原因的問題,沒有采取有力措施解決;對有關執法部門查處慶達公司越界開采違法行為存在“寬松軟”問題未能及時發現,未有效根治慶達公司越界開采違法行為。

對有關責任人員和單位的處理意見

(一)免于追責人員(2人)。

韋宏梯,洪鋅公司理事長,對事故負有直接責任,在事故中死亡,免于追究責任。

陸建柳,洪鋅公司理事長,對事故負有直接責任,在事故中死亡,免于追究責任。

(二)司法機關已提起公訴的企業和人員(1家企業和11人)。

慶達公司等企業及其相關人員,涉嫌嚴重刑事犯罪,造成的損失重大、后果嚴重、社會影響惡劣,已由司法機關依法提起公訴。

南丹慶達惜緣礦業有限公司,涉嫌非法采礦罪,2020年2月18日由南丹縣檢察院依法向南丹縣人民法院提起公訴。2020年6月29日,南丹縣人民法院一審判決,犯非法采礦罪,判處罰金人民幣八百五十萬元;沒收違法所得人民幣25740392元,上繳國庫;沒收尚未銷售的原礦,依法處理所得價款,上繳國庫。

陳祥生,慶達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長,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非法采礦罪,2020年2月18日由南丹縣檢察院依法向南丹縣人民法院提起公訴。2020年6月29日,南丹縣人民法院一審判決,犯非法采礦罪、重大責任事故罪,總和刑期八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五十萬元,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七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五十萬元。

張棟志,慶達公司副總經理,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非法采礦罪,2020年2月18日由南丹縣檢察院依法向南丹縣人民法院提起公訴。2020年6月29日,南丹縣人民法院一審判決,犯非法采礦罪、重大責任事故罪,總和刑期五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四十萬元,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四年六個月,并處罰金四十萬元。

吳春良,慶達公司副總經理,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2020年2月18日由南丹縣檢察院依法向南丹縣人民法院提起公訴。2020年6月29日,南丹縣人民法院一審判決,犯重大責任事故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六個月。

韋炳克,個體戶,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2020年2月18日由南丹縣檢察院依法向南丹縣人民法院提起公訴。2020年6月29日,南丹縣人民法院一審判決,犯重大責任事故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

盧橋更,洪鋅公司法定代表人、總經理,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2020年2月18日由南丹縣檢察院依法向南丹縣人民法院提起公訴。2020年6月29日,南丹縣人民法院一審判決,犯重大責任事故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

王成就,中礦南寧分公司總經理,中礦南寧分公司大坪項目部經理,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2020年2月18日由南丹縣檢察院依法向南丹縣人民法院提起公訴。2020年6月29日,南丹縣人民法院一審判決,犯重大責任事故罪,判處有期徒刑八個月,緩刑一年。

朱天象,慶達公司副總經理兼大坪礦礦長。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2020年2月18日由南丹縣檢察院依法向南丹縣人民法院提起公訴。2020年6月29日,南丹縣人民法院一審判決,犯重大責任事故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二個月,緩刑一年六個月。

盧寶樹,慶達公司大坪礦常務副礦長,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2020年2月18日由南丹縣檢察院依法向南丹縣人民法院提起公訴。2020年6月29日,南丹縣人民法院一審判決,犯重大責任事故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八個月。

莫生宇,慶達公司安全科科長,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2020年2月18日由南丹縣檢察院依法向南丹縣人民法院提起公訴。2020年6月29日,南丹縣人民法院一審判決,犯重大責任事故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二個月,緩刑一年六個月。

何志勇,慶達公司安全科副科長,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2020年2月18日由南丹縣檢察院依法向南丹縣人民法院提起公訴。2020年6月29日,南丹縣人民法院一審判決,犯重大責任事故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二個月。

梁吉孝,中礦南寧分公司大坪項目部安全生產科副科長,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2020年2月18日由南丹縣檢察院依法向南丹縣人民法院提起公訴。2020年6月29日,南丹縣人民法院一審判決,犯重大責任事故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一年。

(三)建議給予有關事故責任單位行政處罰(3家企業)。

1.慶達公司。慶達公司越界盜采礦產資源,涉嫌非法采礦罪,已由南丹縣檢察院依法向南丹縣人民法院提起公訴,一審判決其犯非法采礦罪,判處罰金人民幣八百五十萬元;慶達公司拒不執行政府部門監管指令,將礦山井下施工違法發包給不具備資質的單位和個人,建議由河池市相關部門依法進行查處;相關發證機關依法吊銷大坪礦證照,由河池市人民政府督促依法予以關閉。

2.洪鋅礦業。洪鋅礦業無資質違法承包礦山井下工程實施越界開采,安排未經培訓考核合格的人員上崗作業,建議由河池市應急管理局依法進行查處。

3.中礦南寧分公司。中礦南寧分公司未經授權,無資質違法承包礦山井下工程實施越界開采,安排未經培訓考核合格的人員上崗作業,建議河池市應急管理局依法進行查處。

(四)有關公職人員

對于在事故調查過程中發現的地方黨委、政府及有關部門的公職人員履職方面的問題線索及相關材料,已由自治區紀委監委事故責任追究組收集。對有關責任單位、責任人員的處理意見,由自治區紀委監委提出;如涉嫌刑事犯罪,由紀檢監察機關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責任編輯: 張磊

標簽:廣西南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