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國務院總理溫家寶指出,對煤炭、原油、天然氣等資源稅由從量征收改為從價征收。這意味著6月初實施的針對新疆地區的資源稅改革政策,將推廣到西部12個省份,而且改革范圍首次覆蓋到煤炭資源。
背景:
我國近年來一直按量征收資源稅,不同省份征收額度不同,其中,內蒙、陜西,山西等省動力原煤征收3.2元/噸,焦原煤8元/噸。
由于資源稅稅率較低,對資源浪費不能起很好的制約作用,因此,中國資源稅改革醞釀五年之久。在今年6月初,財政部印發《新疆原油天然氣資源稅改革若干問題的規定》的通知,宣布對原油、天然氣資源稅實行從價計征,稅率為5%。
分析:
我們認為本次資源稅推廣至西部12省的煤炭資源對煤炭行業是件好事,但同時肯定也會影響到公司乃至整個行業的業績。國家的規劃是要在年內推出資源稅改,我們認為國家的總體思路應該是在保證煤炭的供應受影響較小的前提下,進行煤炭資源稅改革,提高煤炭資源的開采效率。
我們預期國家資源稅改革分三步走:第一步是將位于最西北的新疆作為資源稅改革第一站,在保證資源稅對全國經濟影響最小的同事,提高新疆的資源開采效率(新疆資源很便宜);第二步,將資源稅推廣到西部12省,并將擴大到煤炭行業,如果該方案沒有明顯影響到經濟的發展;再進行第三步改革,將資源稅推廣至全國。
資源稅征收的標準預計是從價按照3%-5%征收,課稅標的可能是坑口價,也可能是實際售價。
責任編輯: 張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