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4月22日下午,由中國發展研究基金會主辦的博智宏觀論壇月度研判會于線下線上召開,主題為“碳中和目標約束下的綠色技術創新”,中國宏觀經濟學會副會長、中銀國際研究公司董事長、博智宏觀論壇學術委員會委員曹遠征出席會議并發表評論。
碳中和目標是生產方式和生活方式的革命,這個革命是沖擊性的,我們現在面臨的問題是如何緩和這個沖擊性,使它變成可持續的過程,變成靜悄悄的革命而非沖擊。這是我們的當務之急。以下是我的三點意見:
一是需要認真考慮我們研究看到的路線圖和順序。我們研究結果與劉世錦主任的結論基本一致,中國碳達峰、碳減排是在非常多的約束條件下,極其小路徑中的摸索。2060年碳中和,意味著2030年有極速的碳減排,這有很大的困難。從2060年倒推會看到2035年中國達到發達國家水平,人均GDP要達到2萬美元以上,經濟增長速度必須維持在4.7%以上,能源消耗持續增長。這時候的峰值可能不會是我們想象的那么低,可能會是較高的峰值,那意味著未來減排更加復雜。從金融方面看還有一個約束性很強的條件,如果要新能源代替達到20%,需要大量投資,現在所有企業資產負債表杠桿率都很高,如果快速投資,杠桿快速升高,對金融是什么含義呢?與此同時,會發現在企業資產負債表中的快速能源結構轉變會帶來很大壓力,比如煤電12.5萬千瓦,很快要30萬千瓦,折舊都沒有推完。企業資產負債表大量減值損失,不僅資產負債表難以持續,更重要的是另外一個目標也出現困難,國有資產保值增值最核心是到2030年支付養老金,按我們測算的資產負債表應該在2030年80%的國有企業股份劃進社保才能保證養老金持續。如果快速減值,不僅利潤不夠,現金流也不夠,這就有重大影響。這還不是GDP增長問題,金融方面、社會保障方面都有很多的約束,路徑較窄。
二是這過程中如果用新的技術取代,風電、光電等不穩定。有光才有電,有風才有電,意味著不穩定、不安全,很多企業開始反映這些問題。這需要加大對其它方面的投資,比如智慧電網、儲能和分布式安排。這種安排是在需求端發生的,而不是供給端發生,供給端的變化對需求會有重大的影響。從這個約束來看,碳達峰、碳中和的路線可能要重新考慮一下。我們基本認為是從需求端開始、從節能開始、從生活方式改變開始,逐漸向供給端逼近,當然不排除供給端發生一些變化。需求端在當前的研究中考慮較少。在需求端,生活方式的改變對碳排放非常有幫助,包括對綠色能源的利用有幫助。比如建筑技術,如果屋頂加裝光伏電池這就是分布式電網,直說會帶來幫助,這花錢不多,但是非常重要。因為碳具有非常高的外部性,污染物排放是局部的,這是全球性的。碳追蹤很困難,所以從細枝末節入手,我們認為這個順序非常重要,而不是一味強調供給端如何減碳。
必須得有機制,最重要的是要給碳賦予價格,有價格以后才有激勵,才能動員整個社會參與碳減排的安排。碳金融說穿了就是給碳賦予一個價格。從目前看,如果要做到賦予一個價格,必須得解決基礎設施問題,使它可以做到可識別、可計量、可交易。否則價格機制都是虛的,沒辦法做的。現在這么多綠色交易所、碳排放交易所,成交寥寥無幾。如果是可識別方面來看,目前基本是按品種識別的,大家說碳附著在化石能源上,所以從化石能源角度來進行識別。現在最大的難點在需求端如何識別?建立可追蹤、可識別、可計量的基礎設施才能做到可交易,才能給碳賦予價格,綠色溢價才能出來,才能在需求端約束供給端,讓它進行改變。否則如果沒有綠色溢價,這件事很難持續。所以如果講到可持續,碳定價的市場機制必須得出來,它才具有真正的激勵性。否則就變成政府的目標,而不是市場目標。
三是加強研究。其實有很大的困惑,現在討論的問題都說碳減排變成全球性目標,這是外在約束,不是內在機制。發現在過去外在約束并不一定是真約束,美國人就退群了,從當年《京都議定書》到哥本哈根《巴黎氣候協議》,說撤就撤,外部性如何真正內部化是很核心的問題,而且在科學研究中也并不能證明氣候變暖就是溫室氣體排放。這個機制建設非常重要,而這個機制建設必須得有理論研究。
特別提到生態文明,我們現在說是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這兩者的轉換是機制問題。目前所謂約束都是從綠色GDP考慮的,是政策強制命令,不是經濟內在邏輯。如何內在化,是理論研究需要深化的工作。
順序安排,從需求端開始。當務之急,建立定價機制,這才有激勵性。要可長效、可鞏固,必須加強理論研究。
責任編輯: 張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