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九精品综合人人爽人妻,日本最新不卡免费一区二区,最新日本免费一区二区三区不卡在线,日韩视频无码中字免费观

關于我們 | English | 網站地圖

  • 您現在的位置:
  • 首頁
  • 新能源
  • 儲能
  • 寧德時代狀告中航鋰電,為什么?誰能贏?

寧德時代狀告中航鋰電,為什么?誰能贏?

2021-07-23 08:01:52 企業專利觀察   作者: 黃小鶯   

7月21日下午,媒體爆出寧德時代起訴中航鋰電全系產品專利侵權,迅速成為新能源和資本市場的熱點事件,寧德時代股價或受此消息影響,尾盤上揚,漲5.25%,股價達到555.78元。

一起專利侵權案件,消息面基本被新能源和資本媒體所壟斷,知識產權媒體評論還不多,所以我就寫一點個人體會,因為公開出來的信息有限,未必完全正確,僅供更多的人從多個角度來了解這起案件。

作為一名知識產權從業者,聽到這個消息后的第一感覺是:寧德時代的這一刀,砍得好!

中國當下創新驅動發展過程中,太需要這樣的大案來加快和促進自主創新的步伐,讓真正的創新者重拾激情。中國重大的專利案件不是太多了,而是太少了。

以下,我從目前媒體公開的信息,就雙方此次糾紛的三個值得關注的看點,進一步談談看法。

專利戰,也是媒體戰

現代企業間的專利戰,已經不僅僅是專利之間的爭斗這么簡單,往往伴隨著持續不斷的媒體戰,我稱之為IP+PR的組合。

這一點我已經在歌爾大戰敏芯的分析中多次提出,參見《專利戰?輿論戰?從歌爾vs敏芯大戰看企業法務和IPR的危機公關意識》。

而且華為在這方面是國內做的最好的,沒有之一。參見《知產人,除了向華為學習IP,也要學習IP+PR》。

此次寧德時代和中航鋰電的半天媒體交戰,雙方也不例外,PR部門首當其沖。

消息最開始是出自《財聯社》13:48分《獨家電報!涉嫌侵權全系產品 寧德時代已正式起訴中航鋰電專利侵權》,內容短小但精悍:

財聯社7月21日訊,記者從消息人士處獲悉,寧德時代已經正式起訴中航鋰電專利侵權。該人士透露,中航鋰電涉嫌侵權范圍覆蓋其全系產品。(財聯社記者 劉陽)

兩個重點:一是寧德時代正式起訴中航鋰電侵權;二是嚴重性,涉及全系產品。

而所謂的消息人士,大家應該都清楚。而消息源從《財聯社》最先播發,或許暗示出這場訴訟或是寧德時代高層授權,并非是IP部門主導的。

隨后16:17分《界面》進一步披露:該案件已獲受理,涉案專利涉及發明與實用新型專利,涉案專利侵權的電池已搭載在數萬量車上。隨后《界面》馬上刊發專題文章,更詳細的介紹了這場專利侵權及背后產業競爭情況,特別提到了今年兩會期間,寧德時代董事長曾毓群提案的知識產權維權難的問題。

中航鋰電隨后很快就官方發布了聲明:表示知識產權工作始終堅持“技術成果保護”和“IP風險防控”雙線并舉,并重點提到“在進行全方位知識產權布局的同時,我司提供給客戶的產品都經過專業的知識產權團隊的全面風險排查以保障不得侵犯他人知識產權”。

其實這些話更多的是說給公眾來聽的,我相信IP專業人士一定不會認為只要做了風險排查就一定不存在侵權風險。但中航鋰電這樣做的另一個好處是,可以防范新《專利法》實施后對故意侵權最高五倍賠償的情形,至少從表面上,我主觀意識是不認為侵權的,這是很必要的。當然,中航鋰電作為央企,聲明中后兩段體現了企業的站位和行業、國家的責任感,也很好。

在雙方的媒體首次較量中,對案情本身的公開并不多,但是從專業角度來看,還是能猜到寧德時代此舉想要達到的一些目的的。

頒發禁令,寧德時代能否成功?

從媒體公開的案情及寧德時代的回復來看,這場專利訴訟的目的很明確,從各種新聞稿中屢次提到全系產品侵權,一旦侵權成立就要禁售的表述,就可以看出,頒發禁令,或許是寧德時代的最終目的。

因為寧德時代不缺錢,要侵權賠償的意義不大,更多的還是想通過訴訟打擊對手的市場快速擴張。

雖然寧德時代承認案件已受理,但沒有具體說是哪個法院受理,猜測有很大可能是福州中級人民法院。

這家法院當年在高通對蘋果一案中,裁決蘋果公司的多款iphone侵犯高通的專利,禁止銷售,于是一戰成名!近來,已經成功的吸引了眾多外企去福州中院打官司,剛剛發布的一篇《華為和小米同時投資解決“卡脖子”的企業,卻在科創板被日本企業“卡了脖子”》,日本村田就是選擇在福州中院對中國企業提起的訴訟,目的就是奔著禁令去的。

所以我猜寧德時代應該不會放棄這個主場優勢+中國最佳禁令法院的優勢。

中航鋰電應該毫無意義的提出管轄權異議,一定會全力將案子帶出福建去審理,或是另行選擇其他法院起訴寧德時代侵權。

另外,從寧德時代公開的專利武器上來看,只給出了類型,發明和實用新型都用,專利多少和質量、技術點,目前都不清楚,但是對于動力電池來講,大概率不會使用電化學方面的專利,因為取證很難,很有可能使用類似寧德時代起訴菲塔爾電池防爆閥這類外部侵權易判斷的專利,如果說能覆蓋中航鋰電全系產品,很有可能會涉及到外部結構或安裝類的通用型技術專利。

那中航鋰電有多大可能破解寧德時代的專利?

我覺得可能還是有機會,包括去做專利無效。因為寧德時代總計5900多件中國專利中,擁有大量的實用新型專利(超過3000件),甚至都超過了發明專利,而實用新型專利無效成功率應該更高。

寧德時代為什么采取這種專利申請布局模式,申請的專利一半以上都是實用新型專利?我不太確定,有一種可能是產品換代很快,認為申請發明沒有必要?或是為了更快獲得授權,以便去維權?如果是這種思路,我認為可能寧德時代在專利戰略上還有待商榷的地方,因為寧德時代對標的國外電池大廠LG化學、松下、SKI,在中國電池領域的專利中,基本上還是都是發明專利。

例如松下在中國的專利中只有約1/20是實用新型專利,而且很少涉及動力電池。LG化學在中國有幾百件電池類的實用新型專利,多是二次電池外部模組,占總量也在1/40-1/50左右。SKI也類似,只有零星個別的二次電池模塊這種是實用新型,占比非常有限。

所以寧德時代搞了3000多件實用新型,到底保護了啥,最后要取得什么效果,我還是很好奇。

因為從歐美原創性發明和知識產權制度較發達的國家來看,真正一項好的創新,其專利如果撰寫得當,在20年的保護期內都不會過時,往往還要想出繼續申請的方案來彌補核心專利到期后的空白。

而只有外圍的或不重要的專利,才需要針對每個細節的技術點都進行專利申請,這樣做的后果就是,大量布局的都是可以被替代的技術,專利生命周期過短,會隨著產品更新而迅速被淘汰。

這種看上去是暫時保護了創新,但是從根本上可以推測,保護的可能并不是核心和基礎的創新,因為核心和基礎創新的生命周期不可能有幾年這么短。

所以從這個角度上看,或許中航鋰電面對的涉訴專利可能也沒那么恐怖。但畢竟寧德時代還是國內專利擁有量最多的電池企業,實力不容小覷。

當然,目前公開的信息還太少,除了以上兩點,是否還會存在行業內其他一些類似核心員工跳槽,帶走商業秘密等問題還不清楚,而且這個問題也是動力電池行業會經常碰到的問題。LG化學與SKI在美國打的如火如荼的商業秘密糾紛和專利官司就是涉及這類問題,參見《美國ITC發布禁令:10年內,禁止SK進口電池及組件!》。

據報道,此前寧德時代也曾嚴查離職后去向力信和蜂巢能源人員的競業禁止協議。可見,這一行業中,專利背后實際上還會存在更多問題。有待案情進一步披露。

或將成為中國專利審判史的標志性案件

我更看重的是這起訴訟背后,對中國司法制度的影響。

一家市值過萬億的民企,一家背靠大山的央企。中國特色的司法審判制度這次又該如何抉擇?我想越到后面越會成為一個尖銳的問題。

上一次具有類似影響力的案例還是十年前華為與中興在爭奪歐洲市場時的專利糾紛。在獲知華為在歐洲對中興提起訴訟后,中興在中國反訴了華為。

這起民企和國資背景的雙方在中國的專利訴訟上演的異常艱難,太多因素的卷入,只能使得一方放棄中國這個戰場,將精力全都放在歐洲的訴訟上。

最終使得華為 v 中興一案,在歐洲打成了經典案例,甚至成了影響全球后續其他SEP和FRAND案件的最重要的參考案例。

這對于中國的司法審判來講,無疑像是一個莫大的諷刺,兩家中國公司成全了國外的司法體系,貢獻了經典判例。但是在國內的訴訟,因眾所周知的原因,卻一無所獲,實際上是削弱了中國司法審判案件在全球的影響力。

所以,此次寧德時代與中航鋰電,在華為與中興案十年之后出現,或將再次成為中國司法審判上的一個“試金石”。

最終,到底是該往左右,還是往右走,還是原地不動,這就是我們一直在倡議的:考驗中國司法審判智慧的時候到了。




責任編輯: 李穎

標簽:寧德時代,中航鋰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