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場鋰電行業備受矚目的官司,近日迎來了“化干戈為玉帛”的結果。
7月19日,福建省寧德市中級人民法院的一紙《民事調解書》顯示,“行業新秀”蜂巢能源向寧德時代支付500萬和解款,選擇了主動與“老大哥”握手言和。
據悉,500萬的和解款是雙方和解過程中討論決定的。雙方還表示,未來將共同致力于推動中國新能源行業健康發展。
不過,訴訟雖然已經和解,但圍繞著鋰電行業以及“競業協議”的爭議卻并未平息。
行業龍頭寧德時代究竟有沒有“濫用競業協議”?動力電池企業嚴格設置競業限制究竟為何?企業保護公司機密與行業人才流動之間的矛盾又該怎么破解?
多位寧德時代的離職員工向鳳凰網財經透露,需要簽競業協議的基本都是涉及技術崗位,并非所有人都要簽。而且在“競業”期間,公司都會給相應的工資補償。
上海市委黨?,F代人力資源評測研究中心楊國慶教授認為,競業協議是在企業和員工之間的一種平衡器。人才流動的原則不僅僅是自由,還有合理。競業協議屬于對人才自由流動的合理限制,能夠有效保護企業合法權益。
“競業協議”風波始末
寧德時代和蜂巢能源的這場訴訟風波,始于今年二月。
當時,寧德時代以“不正當競爭”為由,將蜂巢能源以及無錫天宏企業管理咨詢有限公司和保定億新咨詢服務有限公司一起告上了法庭。
據報道,2018-2019年期間,9名寧德時代員工在離職后,分別加入無錫天宏和保定億新。據了解,這9名前員工的職位包括主任工程師、工程師、助理工程師、市場專員等。
寧德時代認為,這些員工入職保定億新或無錫天宏僅僅只是一個掩護,目的是為了規避《保密和競業限制協議》,實際上為蜂巢能源提供服務。違反了與其簽訂的《保密和競業限制協議》。
據天眼查信息,保定億新法定代表人楊紅新系蜂巢能源公司總經理,且與與蜂巢能源保定分公司注冊地址相同,不過這家公司在去年6月注銷。天賜天宏的前股東華怡旅游,經股權穿透后由長城汽車董事長魏建軍直接或間接持股45%,而魏建軍同時是蜂巢能源實控人。
在一審判決中,福建省寧德市中級人民法院認可了保定億新、無錫天宏與蜂巢能源的關聯關系,支持原告寧德時代的相關訴求。5個月后,這場備受關注的訴訟最終迎來了“和解”的局面。
據了解,雙方于2022年7月18日收到寧德市中級人民法院的《民事調解書》。通過雙方充分、友好協商,這場訴訟案最終達成和解。寧德時代已經收到了蜂巢能源賠付的和解款人民幣500萬元整。
雖然蜂巢能源和寧德時代已經“化干戈為玉帛”,但依然有不少聲音質疑寧德時代“贏了官司,輸了格局”,“員工月薪8000卻要賠100萬”,認為其濫用競業協議,限制了同業的開放競爭。
那么,寧德時代究竟有沒有濫用競業協議?真實情況又是怎樣的呢?寧德離職員工的親身經歷或許更有說服力。
離職員工講述“真相”
今年6月,曾經在寧德時代工作過三年時間的王志濤收到了法院的一個仲裁通知。“老東家”寧德時代以違反競業協議為由,將他告上了法庭。
據王志濤透露,他是在2015年12月加入寧德時代,入職時職級為9。之后三年多時間,王志濤一直從事電芯開發的技術相關崗位,收獲頗多。2018年7月份左右,王志濤打算去攻讀博士學位來進一步提升自己,就向公司提出了離職。
因為王志濤從事的是技術類崗位,所以在離職時按照公司規定簽了相關的競業協議。
根據協議,王志濤有六個月的“競業限制期”,在此期間王志濤不能去和寧德時代有競爭關系的同類企業,但每個月可以領取寧德時代發放的補償金。
不過,離職后王志濤又改變了主意,他覺得讀博的時間太長了。于是在競業協議期間,王志濤去了一家做動力電芯的企業,做一些技術支持工作,并且還在新公司寫過專利報告。
而這明顯是違反了競業協議規定的。根據協議,王志濤在競業限制期內是不能加入任何一家新能源行業企業的,更不要說還給新公司寫專利報告了。
王志濤對鳳凰網財經表示,當時新公司也知道自己是有競業協議的。為了規避競業風險,新公司找了一個關聯的第三方人才服務機構,為王志濤辦了虛假的入職證明。也就是說,表面上看,王志濤在一家和新能源毫不相關的企業工作,但其實是在為這家動力電芯企業工作。
讓王志濤感到氣憤的是,新公司明明知道自己有競業協議,而且還主動聯系第三方機構和自己簽約來幫助規避風險。但當自己因為違反競業協議被起訴時,新公司卻急忙撇清關系,說這是王志濤的個人行為,公司不會出任何賠償金。
在新公司待了不久后,王志濤就再次離職了,因為他感覺在新公司沒有學到什么東西,待遇也沒有很大的提高。據王志濤透漏,新公司也和他簽了類似于競業協議的“保密協議”,但更像是走個流程,內容寫的很模糊。而且從新公司離職時,也沒有給王志濤任何補償金。
“我目前也感覺到比較后悔,不應該違反競業協議,沒必要。希望后面有離職意向的同事不要效仿我。寧德是一家有競爭力的企業,可以學到很多東西,能提高自己的能力。”王志濤說到。
和王志濤因想要讀博而離職不同,手底下管理著80多號人的資深經理李文峰,離開寧德時代的主要原因,則是因為公司業務架構的調整。
“我一個職級13的資深經理,底下管80多號人,突然一年之內把我的80多號人搞的只剩兩三個人。雖然是公司正常的業務調整,而且收入也沒有降低,但我覺得在這里很難做成事了,所以就從寧德時代離職了。”李文峰說到。
據李文峰透露,他是在2019年1月正式到寧德時代工作的,職級是13,職位是資深經理,主要是做設備自主設計開發。李文峰入職時,寧德時代還給其分配了25000股作為股權激勵。鳳凰網財經了解到,這些股票當時價格約為36元/股,而現在已經510元/股。
當時公司高層給李文峰的任務是,計劃一兩年內實現整個設備裝備單的生產線。之后也組建了一個差不多有80多位工程師的團隊。但到了2020年中旬的時候,公司又對業務結構進行了重新的劃分,李文峰的團隊基本上都被打散了。
“我覺得和我2018年來面試的時候的內容有點差異,就想撤了,所以到了2020年的1月份吧,我就辭職了。”李文峰表示。
在辭職的時候,李文峰也同樣簽了競業協議。以李文峰的職級,本該是兩年的競業期,但領導覺得有點對不住李文峰,就給減了一年。最后在真正實施時,其實只執行了半年,提前結束競業期了。
離職后不久,就有獵頭找上了李文峰,邀請他去一家鋰電的創業企業。雖然新公司給的待遇并沒有在寧德時代時高,但給的職級更高,而且李文峰也確實想做出一些事情,于是便答應去了這家公司。
新公司并未直接和李文峰簽約,而是通過第三方的關聯企業和李文峰簽的合同,說是幫忙去做一些顧問的事情。“他們也知道我有競業協議,可能是為了規避風險吧。”李文峰表示。
但新公司的情況并沒有李文峰想象的那么美好。“領導的想法很多,什么樣的方向都想去試,但是人手不夠。就相當于是喊一些口號,卻無法落地。他的資歷和經驗也不充足,就容易讓我們這種做技術的感覺到不可靠,所以后來就離開了。”
經過這件事后,李文峰覺得還是寧德的工作氛圍比較好,大家都比較踏實的去做一些事情。李文峰想回到寧德時代,但又覺得不好意思,不久之后去了寧德時代旗下的一家專門做儲能的公司。
現在已經回合肥老家工作的劉曉軍,在從寧德時代離職時也簽了競業協議。寧德時代是劉曉軍畢業后的第一份工作,他在2019年7月入職,從事工藝開發的工作。2020年10月離職,離職時按規定簽了競業協議。
劉曉軍對鳳凰網財經表示,自己剛離職就有獵頭過來請自己去一家動力電池企業。“雖然我才剛剛工作一年,但他們可能比較看重我在寧德的工作經驗,因為在寧德時代能見到很多種解決方案。”
與王志濤、李文峰類似,新公司在知道劉曉軍有競業協議的情況下,同樣采取了用第三方公司與劉曉軍簽約的方式來規避風險。劉曉軍表示,雖然他并不認為自己泄露了什么技術秘密,但這樣的做法確實也是違反了競業協議的約定的。
劉曉軍并未在新公司待多久,雖然工資高了不少,但他不適應新公司的工作氛圍。再加上父母催他回老家工作,因此在新公司待了不到五個月便再次離職了。劉曉軍向鳳凰網財經透露,如果寧德時代將來在合肥有分公司了,他愿意重新回到寧德時代工作。
2016年就已經入職寧德時代的張立杰則是還沒離職前就已經被獵頭“盯上”。張立杰對鳳凰網財經表示,自己是被“高薪”挖走的。本來以為到新公司后能夠受到重視,真正做一些事情,但沒想到在新公司只待了兩個月就走人了。
“去了之后我發現不是那么回事,這個老板不懂技術,一幫人都騙來騙去的。業務上也沒有取得什么實質性的的突破,所以待了兩個月后我就走了。”張立杰說到。
談到對方為什么愿意花高薪挖自己過去,張立杰表示,寧德時代的人在行業里一直是非常搶手的,行業內的企業都非常看重寧德員工的技術實力或者資源能力,愿意花高薪挖人。
對于網上所說的寧德時代濫用競業協議限制員工自由就業一事,張立杰、王志濤、李文峰和劉曉軍皆表示,需要簽競業協議的都是涉及技術崗位的,并不是所有人都要簽。“被起訴的可能只是少部分嚴重違反協議的員工。實際上許多人雖然已經從寧德時代離職,但還是非常感謝寧德時代這個平臺帶來的機會的。”李文峰表示。
而對于月薪只有8000元的說法,幾人都向鳳凰網財經表示“遠遠不止這些”。“如果算上股權激勵等福利,許多技術人員的年薪可能都超過50萬了。”劉曉軍說到。
鳳凰網財經了解到,股票激勵計劃一直是寧德時代非常重視的人才獎勵措施之一。2019年,寧德時代就曾向3106名員工授予了1395.56萬股的限制性股票。7月21日,寧德時代剛剛公布了“2022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本次激勵計劃擬向激勵對象授予股票權益合計為513.4064萬份/萬股。
電池廠商競爭加劇
實際上,寧德時代與蜂巢能源的糾紛或許只是行業的一個縮影。
“競業協議”引起紛爭的背后,是動力電池領域的競爭愈發激烈,也是“老牌企業”與“行業新貴”之間的一場“搶人攻防戰”。
近幾年來,由于新能源車的銷量暴漲,對動力電池的需求也急劇增長,鋰電行業迎來井噴式發展,相關企業的市值也水漲船高。
2019年至今,寧德時代、比亞迪、國軒高科、億緯鋰能、天齊鋰業等鋰電行業的上市公司,股價和總市值幾乎都實現了成倍的增長。寧德時代的總市值更是一度突破1.6萬億。
來源:公開資料,德勤分析(注:股價以當日收盤價為準;股價單位:元)
在鋰電行業的諸多企業中,無論從市場份額還是還是市值看,寧德時代都成為當之無愧的行業“龍頭老大”。數據顯示,2020年國內動力電池市場份額寧德時代占到了50%,2021年則達到了52%。
從“龍頭”寧德時代離職的員工,自然也成為行業內比較受歡迎的人才。甚至同行之間“挖墻腳”的行為業屢見不鮮。一些鋰電行業的企業尤其是剛起步的創業企業,甚至會采取挖取競爭對手相關的人員、技術的手段,來實現自身業務的快速發展。
再加上近幾年來,蜂巢能源、欣旺達、中創新航、塔菲爾等動力電池企業也實現了快速發展,甚至搶走了原屬于寧德時代的訂單,并由此與寧德時代產生越來越強的競爭關系。為了防止商業機密泄露,同時也為了一定程度上留住人才,競業協議便成為一種選擇。
實際上,競業協議并非寧德時代獨有。有行業人士也對鳳凰網財經表示,“競業協議”在動力電池行業、新能源車行業甚至互聯網企業中都是非常普遍的。新能源行業的快速發展也加劇了相關企業對人才的爭奪,競業協議是行業巨頭為了防止人才外流、技術外泄的普遍做法。
上海浦深律師事務所劉陽律師對鳳凰網財經表示,“競業協議”之所以存在,究其原因,一方面是因為大廠對于商業秘密的保護需求相當強烈。具備商業價值的技術信息、經營信息都可以成為受法律保護的商業秘密,而籌備中的項目或產品一旦泄密,導致競爭對手搶先入市、喪失商機,背后損失很可能是天文數字。
“另一方面,競業限制正成為大廠‘人才戰’的手段,通過競業協議,大廠僅需支付一定的經濟補償,便可將掌握高新技術的離職員工排除出競爭對手之列最高廠達兩年。以目前行業的更新換代速度之快,兩年時間足以消弭離職員工身上的技術優勢,從而守護自己的商業版圖和技術壁壘。”劉陽律師說到。
值得一提的是,去年兩會期間,全國政協委員、寧德時代董事長曾毓群曾提交了提案稱,“目前鋰電池知識產權訴訟案件時有發生,企業維權過程較為困難。維權過程中,存在著取證難、維權成本高,維權周期長,以及商業秘密維權困難等問題”。
北京社科院研究員、中國人民大學智能社會治理中心副教授王鵬也對鳳凰網財經表示,出于保護商業秘密、保護隱私,保護創新等角度考慮,競業協議的存在是可以理解的。但如果過分的強調所謂的競業協議,不允許員工再去重新就業,從某種程度來說,確實屬于霸王條款。
“有一些做的比較好的企業,會在競業期被給員工一定的補償工資。我覺得對這種情況對于員工來說還是比較友好的。但是有些霸王條款,既不允許你在某個時間內從事相關工作,還不給補償,動輒就說要起訴你。這就是不應該的,是不利于市場健康發展的,相關部門應該及時介入,給予糾正。”王鵬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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