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6日,山東省物價局、省經濟和信息化委、濟南電監辦聯合下發通知,即日起進一步加大對淘汰類和限制類企業執行差別電價的力度;同時,首次針對超過能耗限額標準的企業實行懲罰性電價,省內17家高能耗企業首次中招,最高面臨每千瓦時三毛錢的懲罰性加價。
差別電價力度加大
為遏制高耗能行業盲目發展,促進經濟發展方式轉變和經濟結構調整,山東省幾部門聯合下發通知,進一步加大了差別電價政策的執行力度,通過價格手段促進節能減排。其中,著重對電解鋁、鐵合金、鋼鐵、電石、燒堿、水泥、黃磷、鋅冶煉八大高耗能產業提高了實施標準。
通知規定,在國家規定范圍內,山東省將對上述產業內的19家企業執行差別電價,其中限制類企業執行電價加價標準提高到每千瓦時0.10元,淘汰類企業執行電價加價標準提高到每千瓦時0.30元,加大了差別電價的執行標準。
懲罰性電價動真格
在今年5月召開的全國節能減排會議上,國家首次提及“懲罰性電價” ,“該政策實際上可視為差別電價的升級版,目的是進一步加強對高耗能產業的整治力度。”省物價局相關人士告訴記者,這也是山東省首度執行懲罰性電價。
根據此前省物價局、濟南電監辦下發的文件,山東省超能耗懲罰性電價的具體標準為:超過限額標準10%以內的,加價標準為每千瓦時0.02元;超過限額標準10%-30%(含10%)的,加價標準為每千瓦時0.05元;超過限額標準30%-50%(含30%)的,加價標準為每千瓦時0.10元;超過限額標準50%-100%(含50%)的,加價標準為每千瓦時0.20元;超過限額標準一倍以上的,加價標準為每千瓦時0.30元。
26日,省物價局、省經濟和信息化委、濟南電監辦聯合下發的另一份通知上,首次動真格公布了省內17家超能耗企業名單,決定自2010年7月1日起,對這些能源消耗超過國家和我省規定的單位產品能耗限額標準的企業,實行懲罰性電價,每度電在正常繳費的基礎上加收0.02元到0.3元不等。
電力將審計節能減排
在加大高能耗企業的整治力度的同時,山東省審計廳26日同時表示,將對電力行業本身的節能減排情況開展專項審計調查,重點了解火電、熱電、熱力企業和重點工程項目2007年至2010年6月貫徹執行國家節能減排政策法規和投入、管理、使用節能減排資金等情況。
責任編輯: 江曉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