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7日,從山西省應急管理廳獲悉,7月15日,山西潞安集團潞寧孟家窯煤業有限公司發生一起死亡1人的安全事故;7月16日,山西煤炭運銷集團金達煤業有限公司發生一起死亡1人的安全事故。
事故發生后,山西省應急管理廳和山西省地方煤礦安全監督管理局責令上述兩煤礦從即日起停止生產按規定進行整頓,并分別派駐2名以上人員現場盯守,負責監督進行整頓,整頓期間嚴禁從事井下采掘作業。
山西煤炭運銷集團金達煤業有限公司被撤銷二級標準化等級,山西潞安集團潞寧孟家窯煤業有限公司被撤銷一級標準化等級。同時,要求呂梁、忻州市應急管理局要加強停產整頓期間的安全管理,確保安全;做好事故調查和善后處置工作,并舉一反三,堅決杜絕同類事故再發生。
事故整頓恢復工作,按照“四不放過”原則和《山西省煤礦生產安全事故整頓恢復機制實施辦法》(晉政辦發〔2022〕99號)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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