儲能行業的“價格戰”,終于迎來實質性利好舉措。
根據21世紀經濟報道于10月30日發布的獨家消息,已有央企開發商在最近的項目招標中修改規則,風光儲產業均有所涉及。
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從知情人士處獲取的文件顯示,某央企針對其擬招標的儲能項目修改了評標辦法——將技術評標權重、價格評標權重從原來的50%、45%,分別調整為55%、40%,商務評標權重不變。
并且,價格評分的評審標準亦發生變化。
以前,其價格評分以有效投標人評標價格的最低價為評標基準價(評標基準價得分100分),其它有效投標人評標價格的得分用線性法計算,評標價格高于評標基準價的,每高1%,其得分在滿分的基礎上扣1分(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數點),扣完為止。
修改后,評標基準價變更為:有效投標人數量超過五個(不含五個)時,以有效投標人評標價算術平均值下浮5%作為評標價基準值;當有效投標人數量未超過五個(含五個)時,以有效投標人中的最低評標價為評標基準價。
該文件所顯示的價格評審標準還提出,如果投標人評標價格超出所有有效投標人評標價格初始算術平均值±20%以上,該投標人的評標價格不參加評標基準價的計算;有效投標人評標價等于評標基準價時得100分,其它有效投標人評標價格得分用線性法計算,評標價每比評標基準價高1%扣1分,扣到0分為止;評標價每比評標基準價低1%扣0.5分,扣到0分為止(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數點)。
值得注意的是,有關上述價格評審標準的調整,是該央企下發給所投標儲能廠商的招標文件中最大的變化之處。
不僅是儲能領域,在風電和光伏領域,亦有央企開發商調整招標規則,尤其是針對價格權重和評標價的計算規則上。
根據《環球零碳》10月25日的報道,一些央企開發商已經意識到低價中標給自身帶來的傷害,其在最近的光伏組件、風電等招標中開始修改招標規則,有些把價格權重從45%下調到35%,并更看重設備整個生命周期的度電成本、產品質量可靠性、綠色供應鏈、履約能力等評價指標。
低價中標的行業現狀
央企招標降低價格權重的背后是風光儲行業苦價格內卷久矣。以儲能為例,很多業內人士對于如今的儲能市場這樣描述:中國儲能正在上演史無前例的“價格戰”。
從大儲到工商業儲,從電芯到關鍵部件,都開始了一輪又一輪的降價。尤其是大儲集采領域,今年上半年,儲能系統價格不斷打破0.6元/Wh、0.5元/Wh大關。電池則早已跌進0.4元/Wh時代,個別廠家甚至已報出低于0.3元/Wh的價格。
一名行業人士評論道,“儲能系統0.5元/Wh已經低于成本價,沒有一家企業可以盈利。”
更為嚴峻的是,各環節的極度內卷,已經向下傳導到供應鏈的每一個毛細血管。連成本占比極小的連接器也不能獨善其身。“現在的報價低的讓我們驚掉了下巴,根本沒有利潤空間,甚至連成本都支撐不了。在這種情況下,企業生存都成了問題,又何談保證產品質量。”江蘇連動電力總經理王躍林表示,“如果再放任其惡性循環,必然會導致整個產業的質量與服務雙降級。”
這與一家大型儲能企業負責人的觀點不謀而合。“沒有企業愿意賠本做工程,到了一定程度再降低成本一定是以犧牲質量或售后保障為代價。這既不利于行業的健康發展,也會造成嚴重的資源浪費。”
事實上,低價競標的負面導向已經十分明顯。某些企業不得不偷工減料、使用劣質電池或PCS,甚至還在電池容量上做手腳。這給產業發展帶來的極大的安全隱患。
面對低價競爭,有些廠家以犧牲產品質量為代價在各個層面降本。“從電池PACK頂蓋材質更換、BMS底層BMU主動均衡變被動均衡、消防方案減配、省略除濕機到減少熔斷器數量和UPS備電時間等,一個集裝箱從上到下可以省下幾千元到上萬元。”知情人士告訴「儲能100人」。
低價中標的后果誰買單?
因儲能投資存在不確定性,投資商不得不壓縮初始投資,導致評標規則以價格至上,技術權重不斷壓低,技術性能與安全配置沒有得到應有的重視。
特別是早期新能源強配的儲能電站大多配而不用,因此業內也有了“一塊磚頭放在新能源場站也能叫儲能”的說法,低價配置的儲能電站是否給電網調度帶來安全困擾,風險還沒有完全釋放出來。
儲能安全尤其是鋰電安全,缺少有效的檢測預防措施、保護設計不合理、消防不靈、無可燃氣體泄放通道等,都會帶來儲能安全事故隱患。
目前,1個標準的block為5MW/10MWh,儲能系統設備成本約0.6元/Wh,儲能系統燃燒之后設備報廢來計算,損失的設備金額約為600萬元。
以獨立儲能電站為例,多數省份的容量租賃費為250-350元/kW年。以單個100MW/200MWh儲能電站為例,火災導致場站停運1個月,損失的容量租賃收益也要數百萬元。
在一定程度上講,價格和價值是正相關的。根據中國電力企業聯合會《2023年度電化學儲能電站行業統計數據》顯示,電化學儲能電站非計劃停運占比57.25%,投運5年以上的電站能效平均降低6%以上,極大程度影響了電站的可靠性,甚至設備提前退役。低價中標還會招致哪些惡果呢?
•只用很低的粗糙初步報價,不考慮細節,這樣常常會導致的結果是賠本導致出現“爛尾”工程。
•超低報價帶來的往往是偷工減料,導致系統頻繁故障,即使沒有重大事故,也需要經常維護,意味著后續成本也就更高。
合理降本與高質量發展任重道遠
低價中標帶來的是“劣幣驅逐良幣”,腐蝕了行業追求質量、勇于創新的土壤。如何既能穩步實現儲能度電成本的降低,同時又能避免最低價中標對市場秩序的擾亂,二者之間如何平衡?成為迫切需要解決的難題。
所幸,從監管者、投資商再到從業者,均認識到低價競爭對行業的損害,對行業秩序的肅清翹首以待。
令人振奮的是,國家有關部委和各大行業協會已經開始重典治亂,對低價擾亂市場行為出手。
首先,是中共中央政治局定調。7月3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開會議,分析研究當前經濟形勢,部署下半年經濟工作,審議《整治形式主義為基層減負若干規定》。在第六點培育壯大新興產業和未來產業中,特別強調:要強化行業自律,防止“內卷式”惡性競爭。
其次,對于價格踩踏、嚴重內卷現象,行業協會均予以重拳出擊。尤其,光伏與風電行業已形成產業自律公約。
10月14日中國光伏行業協會組織召開以“防止行業內卷式惡性競爭”為主題的座談會,聚焦有序化解供需失衡、出清過剩產能。在該會議中,限價方案得到大家一致認可,確定了0.68元/W為行業最低成本,若低于該價格投標中標便涉嫌違法。
緊隨其后,在10月16-18日的2024年北京國際風能大會上,金風科技、遠景能源、運達股份、明陽智能、三一重能等12家國內主流風電整機企業共同簽署《中國風電行業維護市場公平競爭環境自律公約》,對低價惡性競爭作出了抵制。
彼時,對于這些行業自律公約,不同人有不同看法,有些人認為,企業自律,是抵制低價競爭的第一步,算是給行業立了個標桿,引導企業從價格競爭轉向技術和服務。
但也有人認為,這些行業自律目前還是一個倡議,不具有法律約束力,后續執行效果還要看最新發展。而且,最低價是一個動態變化過程,受技術創新和原材料價格影響很大,只具有階段性指導意義。
更多的人認為,長遠來看,新能源產業的健康發展還應從產品質量標準,準入門檻,上下游利益相關方,以及招投標的規則來統籌考慮,才有望從根本上解決價格戰這種低層級競爭的問題。
一位業內人士表示,合理低價中標法是一種國際通用的評標方法,在工程建設招標投標中得到廣泛的應用,它有利于節省投資,保證投資效益。
“低價和低質量之間也并非有必然的聯系,關鍵是要做好質量監管。一方面,招標人責任要有效落實,杜絕以犧牲產品質量的方式去謀求低價中標;另一方面,行政監督部門要盡到監管職責,對工程、產品質量做到及時有效的監管,使惡意低價中標的企業喪失生存的空間。”
而此次業主方主動降低招標價格權重,提升技術評標權重,將引導投標方將投標重點轉移到提高產品和服務質量、提升履約能力上來。但后續是否還有其它業主跟進?這是否意味著被戲稱為“餓死同行、累死自己、坑死業主”的最低價中標現象將漸行漸遠?還有待觀察。
責任編輯: 李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