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8日,海南省發改委發布通知,就《關于完善海上風電上網電價的通知(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
海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公開征求《關于完善海上風電上網電價的通知(征求意見稿)》意見的通知
為充分發揮價格信號作用,引導新能源企業合理投資,實現資源高效利用,促進海上風力發電企業健康可持續發展,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2021年新能源上網電價政策有關事項的通知》(發改價格〔2021〕833號)規定,結合我省海上風電建設進程,我們研究擬定了《關于完善海上風電上網電價的通知(征求意見稿)》,現公開征求社會意見。
此次公開征求意見時間為2024年11月18日至2024年11月24日。歡迎有關單位和社會各界人士提出意見建議。(郵箱:jgc_fgw@hainan.gov.cn;地址:海口市國興大道9號省政府辦公大樓103,郵編:570203)
感謝您的參與和支持!
附件:關于完善海上風電上網電價的通知(征求意見稿)
海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24年11月18日
海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關于完善海上風電上網電價的通知
各市、縣、自治縣發展改革委,海南電網有限責任公司、有關海上風電發電企業:
為充分發揮價格信號作用,引導新能源企業合理投資,實現資源高效利用,促進海上風力發電企業健康可持續發展,現就海上風電上網電價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海南省海上風電場工程規劃》(2022年)中規劃建設的海上風電場址建設的海上風電項目,其保量保價的優先發電電量上網電價按我省燃煤發電基準價執行;市場化電量的上網電價由市場交易形成。
二、海上風電機組調試運行期間上網電價按我省燃煤發電基準價執行。
本通知自2024年12月1日起執行。國家相關上網電價政策如有變化,以最新政策規定為準。
責任編輯: 李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