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修訂的《煤層氣(煤礦瓦斯)排放標準》(以下簡稱《排放標準》)發布。本次修訂下調了煤礦瓦斯的排放限值,并引入抽采純量作為判定指標。《排放標準》要求,甲烷體積濃度高于8%且抽采純量高于10立方米每分鐘的煤礦瓦斯禁止排放。新標準強調,在滿足安全生產的前提下,通過更加嚴格的排放控制要求和監測要求,強化甲烷排放控制,積極應對氣候變化,改善生態環境質量。
生態環境部氣候司相關負責人表示,本次修訂一方面通過降低排放限值和引入新的判定指標,加強對甲烷排放的管控力度,有效減少煤炭開采行業的溫室氣體排放;另一方面,也充分考慮了當前煤炭行業在瓦斯抽采和利用技術方面的發展現狀,確保煤礦企業能夠利用現有的成熟技術來滿足各項要求,在促進瓦斯高效利用的同時保障企業的經濟性和操作的安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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