爭取全省“十二五”期間礦井項目建設總規模不低于3000萬噸;除了資金支持以外,已查明的煤炭資源儲量,優先向全省骨干煤炭企業配置;兼并重組一處礦井再補助100萬元……
昨日記者獲悉,由省發改委、財政廳、國土資源廳、國資委、地稅局、工商局、國稅局等七部門日前聯合出臺的《關于支持煤炭企業兼并重組政策的通知》(簡稱“通知”),再次吸引了業界的眼球。通知從項目建設、財政支持、資源配置政策以及工商、稅務等方面對煤企兼并重組給予了全方位的支持。
政策支持
“十二五”期間礦井建設不低于3000萬噸
在項目建設方面,通知說,將兼并重組項目納入了全省煤炭礦區總體規劃。
文件明確規定,煤炭工業“十二五”規劃是確定今后5年礦井建設規模的基本依據,將按照全省煤炭企業兼并重組工作要求,及時調整和補充完善全省礦區總體規劃和煤炭工業“十二五”規劃,并將兼并重組改擴建項目納入規劃。
通知還說,將積極爭取全省“十二五”期間礦井項目建設總規模不低于3000萬噸,為項目建設審批奠定基礎。
同時,還將對兼并重組礦井數量較多、進展較快企業,優先安排其“十二五”期間新建和礦井改擴建項目的建設,支持礦井建設項目核準或審批。
資源支持
已查明的煤炭儲量,先向骨干煤炭企業配置
為了在后備資源上支持煤礦企業兼并重組,河南省還將編制全省煤炭資源配置規劃。
根據通知所說,河南省將支持中平能化集團、河南煤化集團、鄭煤集團、義煤集團、神火集團、省煤層氣公司等6家省骨干煤炭企業的兼并重組、礦井建設等資源接續工作。
而且,還支持其他主體企業在現有礦井的基礎上就近擴充資源,優先將被兼并企業周邊及部分深部資源配置給兼并重組主體企業。
在符合國家煤炭規劃礦區礦業權設置方案的情況下,根據全省煤炭生產開發規劃,按照6家省骨干煤炭企業兼并重組中小煤礦的數量,依照其現有產能及接續資源情況,優先將“兩權”價款(探礦權、采礦權價款)項目中已查明的煤炭資源儲量,向6家省骨干煤炭企業配置,支持新建礦井。
但是,凡是不積極按規劃整合中小煤礦的企業,將不支持其配置后備資源。主體企業取得后備資源時,必須對礦區內中小煤礦實施整合;主體企業整合中小煤礦時,中小煤礦深部及周邊資源優先配置給該主體企業。
資金支持
兼并重組一處小煤礦多補助100萬元
加大財政資金對兼并重組企業的補貼支持,是通知中的又一大亮點。在此基礎上,河南省將積極爭取國家煤礦安全改造資金等中央預算內資金,優先安排礦井安全改造、產業升級和地質補充勘探項目建設。
通知明確規定,主體企業對被兼并重組企業資產實施全額購并或持股比例在51%以上的,省財政將按照兼并重組剩余可開采資源儲量和礦井個數,給予資金補助。
補助的標準為:對剩余資源可開采儲量300萬噸以上的,財政不再給予補助;剩余資源可開采儲量180萬噸(含180萬噸)至300萬噸的,每萬噸財政補助4000元;100萬噸(含100萬噸)至180萬噸的,每萬噸財政補助5000元;100萬噸以下的,每萬噸財政補助8000元。同時,兼并重組一處礦井再補助100萬元。
關閉一處小煤礦補助100萬元
通知還鼓勵小煤炭企業退出煤炭開采領域,對地方關閉小煤礦將進行補助。
根據文件所說,對退出煤炭開采的煤礦的剩余可采儲量采礦權價款,財政部門將根據核準的剩余資源儲量,按原價款的1.2倍退還采礦權價款。
不僅如此,在此基礎上,河南省還將積極籌措和爭取國家資金,以獎代補對關閉小煤礦的地方給予適當補助(因非法、違法被關閉的除外),補助標準為關閉一處礦井補助100萬元。另外,在國有產權無償劃轉、工商登記、稅務等方面的優惠政策,通知也都進一步給予了明確。
責任編輯: 張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