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德陽光表示,集團於今年7月22日,與潛在賣方訂立一份買賣協議,內容有關建議收購一間目標公司之控股權益,收購事項之代價將由公司以現金及發行可換股票據相結合之方式支付。
目標公司之若干非全資附屬公司持有位於中國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之三座煤礦之三份采礦許可證,收購事項將須待若干先決條件達成后,方告完成,公司正在落實若干資料以載入本公司根據聯交所證券上市規則將予作出之該公布內,并將於切實可行之情況下盡快刊發該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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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 張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