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電東送”作為中國西部大開發戰略的標志性工程之一,實施近10年來,有效緩解了我國發展過程中出現的東西部地區能源需求與供給的不平衡難題,為東部地區經濟持續、快速發展提供了安全的電力保障,也對東部地區環境保護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但與此同時,西部地區自身發展相對比較緩慢,相關問題較多。
長期致力于中國電力布局及市場研究的華北水電學院教授李相州對《中國產經新聞》記者表示,我國在實施“西電東送”過程中,應充分考慮西部地區電力開發的移民、環保等隱性成本,建立合理的電價形成機制,實現東西部地區的協調發展。
貴州省社科院的一項調研顯示,“西電東送”工程實施以來,僅水電西部送往東部的電量累計就達1897億千瓦時,這可減少東部燃燒6562萬噸標準煤;減少二氧化碳排放114萬噸,減少煙塵排放70萬噸,降低環境污染損失達到98億元。該省社科院城市經濟研究所所長胡登曉在接受《中國產經新聞》記者采訪時也表達了樂觀的估計,他認為“西電東送”在東西部地區均產生了巨大效益,尤其對東部地區降低電價、保護環境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不過,云南省政府研究室區域發展處處長楊燁卻涌上了一定的憂慮,他強調:在“西電東送”工程實施過程中,區域利益分配的嚴重失衡也始終伴隨著西部省區。在利益分配上,始終存在“東部購電地區得大頭,電力開發企業得中頭,西部地方政府得小頭”的情況,這會導致電力開發所在的西部地區越開發越貧窮。
據記者通過調查采訪以及貴州省社科院的調研顯示,在“西電東送”工程中,東部購電方、西部電力企業、西部地方政府三方的利益分配占比分別為64.6%、22%和13.4%,東部地區占了利益的最大份額。
胡登曉還強調,一方面是“西電東送”定價過低,未在電價中充分考慮能源開發所付出的環境、移民成本;另一方面,東部省市依托雄厚的經濟實力,在議價方面非常強勢。由于云南、廣西、貴州等西部地區都把廣東省作為主要供電目標,必然造成買方在電力市場交易上的主動權,使送電省份在電力價格方面激烈競爭甚至削價。
同時,李相州也直陳由于西部地區的大量火電站建設,在為東部地區送去電力的同時,也加大了西部地區化石能源的消耗和二氧化碳等物質的排放,給西部地區的生態環境造成了一定的危害,而“西電東送”所在的西部省區,大多把向東部送電排在本地用電需求之前作為第一目標,因此,西部地區企業用電電價要高于電網送往東部的電價;而在枯水期缺電的時候,云南等西部省區還通過本地拉閘限電來保證東部的電力供應。
于是,部分專家認為,正是在電力供應計劃上將中國東部放在首位,在缺電時候犧牲西部利益支持東部發展,以及在向東輸電的定價上沒能充分考慮到電力開發的附加成本,使得電價過低,不能很好地覆蓋相關成本支出,導致了西部地區沒能很好地將電力資源優勢轉化為經濟優勢,如果這樣的情況不進行協調,易導致富者更富、窮者更窮的“馬太效應”,對西部是非常不公平的。
為更好地促進西部地區發展,使西部的電力資源優勢轉化為經濟優勢,有專家提出,應改變現在“西電東送”的電力定價機制,更好地兼顧環保、移民、扶貧等多方面因素。
據《中國產經新聞》記者調查了解,目前,我國電力價格實行嚴格的國家管制,主要采用兩種定價模式:一是根據購電地區綜合上網價,隨行定價,跟隨浮動,如三峽電站便是采用此種模式;另一個是核定成本,合理利稅,由國家定價,“西電東送”采取的是后一種定價模式。
李相州還提出建議,他認為:“西電東送”外部所付出的許多成本,如經濟的、生態的代價,這些都應計入市場交易成本,要擴大發電成本核算范圍,反映真實移民成本、環境成本,對西部在生態、資源方面所承擔的巨大損失,給予一定補償。
“國家要加強對西電東送利益分配的科學干預,這是實施長期、穩定、雙贏的"西電東送"和西部大開發戰略的重要前提條件。”胡登曉點頭繼續強調說。
責任編輯: 江曉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