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一個獲得山東省“7A”級礦井稱號、并連續8年保持安全無事故記錄的煤礦企業,趙坡煤礦制定了《趙坡煤礦領導干部下井帶班跟班的若干規定》。該礦規定,領導干部必須完成規定的每月下井帶班指標,其中礦長不低于4個,副礦級不低于13個,科級不低于18個,每少一個下井指標罰款50元,帶班期間出現一人次輕傷,下浮帶班人獎金50%,出現一人次重傷,取消活動獎;同時規定,每個生產班必須有安全區長以上的區隊干部跟班,無人跟班的每次扣單位負責人績效考核分10分,把領導干部下井考核結果與安全獎勵掛鉤,并作為考核使用干部的一項重要依據。礦安監信息站、調度室利用人員定位系統對科級以上干部下井帶班跟班情況進行定位和信息采集,做到下井有記錄,上井有顯示,處理問題有當班管理人員和職工簽字,防止了弄虛作假現象的發生。
7月10日,該礦安全礦長王貴發在12312工作面帶班時發現,工作面部分地段頂板冒落嚴重,和工作面負責人研究后,當即安排職工進行頂板加固除險支護,避免了頂板的繼續冒落,確保了安全。
據礦安監信息站提供的數據顯示,自實行科級以上領導干部下井帶班跟班制以來,副礦級以上領導發現處理隱患16次,科技干部發現處理隱患100余條,讓職工實實在在地增加了安全感和工作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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