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8日,山西省十一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九次會議聽取了《關于全省煤炭可持續發展基金使用管理情況的報告》。報告指出,2007年3月至2010年6月底,山西省各級累計征收煤炭可持續發展基金516.78億元,省級計劃安排的煤炭可持續發展基金為317.17億元。其中已安排基金37.17億元用于新型煤化工、精細化工等新型產業的發展;72.47億元用于汾河流域等環境綜合治理;39.86億元用于集中供熱、煤氣輸配等大氣污染治理項目;31.54億元用于鍋爐改造、余熱余壓利用及淘汰落后產能的支持、補償等;9.3億元用于試點企業、區域資源綜合循環利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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