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與百姓生活息息相關的價格調整制度接連公布,水價與天然氣價格 調整的公示剛剛出臺,階梯電價 標準也進入意見征求階段。一個可以確定的消息是,這些能源產品的使用價格只能上漲不會下降。居民生活成本的再提高,1令建材企業的成本控制陷入困境:一輪原料成本提高尚未消化,薪酬給付又成為企業必需面對的問題。
一段時間以來,國內各地紛紛舉行水價調整聽證會,隨之而來的是水價的普漲。今年6月1日,國家發改委統一提高國內天然氣出廠基準價格0.23元/立方米,并規定在調后基準價格基礎上再上浮10%,同時要求各地盡快理順下游天然氣銷售價格;1幾個月里,各地民用氣價均有上調。
民用天然氣價格上調還未結束,階梯電價標準(征求意見稿)也于本月9日出臺,據了解,本次提出的階梯電價標準《征求意見稿》1就電量檔次劃分提供了兩個選擇方案。第一檔電量分別按照覆蓋70%(全國平均每月110度)或80%(每月140度)的居民家庭的月均用電量確定,電價分別為保持基本穩定和每度電提高1分錢;第二檔電量分別按照覆蓋90%(每月210度)或95%(每月270度)居民用戶的電量設置,每度電提價不低于5分錢;第三檔為超過第二檔電量,每度電提價不低于0.20元。
不僅僅是水電氣價格在上漲,糧價、菜價 、油價 等涉及的居民生活的方方面面成本均在增加。階梯電價標準提出是一個信號,建材企業也同樣面臨著原料成本的普漲,而現在企業又不得不面對員工薪酬給付這一成本的增加。可以說,員工薪酬適當提高是建材企業必需履行的社會責任,而從維護企業正常運營的角度上考慮,提高員工工資也是企業必需作出的“表態”。只是,成本的提升是要依靠企業內部消化,還是以建材產品出廠價和銷售價的提升來化解,這成了建材企業當前需要考慮的問題。
責任編輯: 江曉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