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輿論關于居民階梯電價方案的種種爭議,國家發改委日前作出了詳細回應。據此回應,令人糊涂多日的“起步電價標準”問題終于得到了澄清,原來引發無數口水戰的110度、140度都只是“全國平均”,實際標準還有待各地自行確定。而另一個令人鬧心多日的問題卻依然令人鬧心,那就是“實施階梯電價誰受益”?按發改委官員的說法,“電力部門不是唯一受益者”,實際上是“每個人都受益”。
誠然,實施階梯電價的初衷是促進節能減排,而節能減排確是“人人受益”的。但這頂“人人受益”的大帽子,顯然過于籠統、過于稀松,無法打消公眾心中這樣或那樣的疑惑。據報道,階梯電價方案公布還不到三天,有關部門就已收到近萬條網絡反饋意見,想來即使僅瀏覽其中的一百條,有關部門也應能很清楚地了解公眾的心聲:為保護環境調整電價,哪怕是缺乏降價選項的“普漲”電價,只要公平、公正、公開,就都是無可厚非的。目前最大的問題已不是漲不漲價,而是漲價的“因”和“果”。有些問題很容易想到:比如至今還是一筆糊涂賬的電價成本做到公開了嗎?避談電力部門的合理利潤區間和困難家庭的大概補償額度能彰顯公平嗎?一句“電價調整增加的收入不會完全留給電網企業”,能讓公眾確信公正嗎?
所謂階梯電價,無非是通過價格杠桿調整資源使用,基本原則就是有保有壓、有獎有罰。這樣的調整,本就是不可能“人人受益”的。如非采用帶有懲罰性質的高電價限制部分家庭浪費電,又怎能達到節能減排的目的呢?有關部門就階梯電價方案答疑解惑,說服公眾的耐心和誠意可鑒,但無論是“電價調整不影響絕大多數居民家庭”,是“增收部分再分配合理”,還是“誰受益、受什么益”,都要拿實打實的數據說話。
近年來,水、電、油、氣等資源類公共產品頻頻價格改革,而每次改革的最終結果,幾乎都是漲價。想要公眾理解和支持這樣的改革,必須讓公眾能真正了解、參與、監督改革過程,切身感受到資源類公共產品價改的必然性和帶來的益處。反之,開多少場“全票通過”的聽證會,強調多少次“人人受益”,恐怕作用都不大。
責任編輯: 江曉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