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發改委就居民生活用電實行階梯電價征求意見。按照征求意見稿,階梯電價將分為3檔,基礎電量為110度或140度,超出最高檔,每度將提價0.20元。用電量越多,增加的電費也越多。
居民用電實行階梯電價制是一種大勢所趨。在能源日益緊缺和環境污染已成為沉重現實的當下,推行階梯式電價有助于居民合理、節約用電,應該說,這是一件好事情。但是好事情更需要辦好,如何制定、實施好居民用電實行階梯電價制值得期待。
階梯電價征求意見稿發布后,人民網就此做了一個調查,其中顯示有近八成網民對此表示“擔憂”。網友最大的“擔憂”是擔心階梯電價成為變相漲價。其實,這種擔心不無道理,從征求意見稿的兩個方案看,整體電價都是上漲的。
如何來消除網民們的這些“擔心”呢?筆者以為階梯電價制不妨做到有降有漲,同時,提高基礎用電標準,使得基礎用電覆蓋更多階層,以贏得更多民意支持,使得階梯電價制真正能落實成為一件利國利民的大好事。
首先,階梯電價制應該設置一個降低電價的檔位,以更好地鼓勵居民節約用電。在筆者周圍的鄰居中,一些很節約的家庭可能一月用電在五十度左右,如果在階梯電價制中能增添一項降低電價的檔位,比如一月用電五十度一下的家庭,每度用電可以便宜五分錢,那么無疑將更加激勵很多家庭節約用電,同時有利于階梯電價制的公平性,會得到廣大困難家庭和節約用電家庭的大力支持和擁護。
其次,應該提高基礎用電標準,使得基礎用電覆蓋更多居民?;A用電標準應該是保障普通家庭正常生活用電需求的用電量,但是如何確定各個地方家庭正常生活用電量卻是一個問題。所以怎么確定基礎用電量是順利推行階梯電價制的關鍵。
現在,家家戶戶基本上都有空調、冰箱、洗衣機、微波爐、電飯鍋等家用電器,這些電器用電量大,隨便一用每月就是數百度電。基于此,“保證基本生活需求”的基礎用電量不能定得太低。
雖然全國各地居民基本生活需求用電量都不相同,各地的基礎用電標準也會有所差異,但是必須要堅持一個原則就是“從寬而不從嚴”,要充分保證每個家庭的基本生活需求,不能因為階梯電價制的推行而干擾了他們的生活,如果是后者的話,無疑就背離了階梯式電價的初衷,也會招致怨言。
最后,不妨大幅提高用電量超大家庭的電價,讓用電量特大的富裕居民承擔高成本電價,以補貼困難家庭和節約家庭的低價用電。比如用電量在每月500度以上的家庭,每度電價提高不低于5角。
相比其他國家而言,我國居民用電要比工業用電更便宜,本來就有國家補貼的成分在里面。所以過去“一視同仁”的電價機制明顯讓用電量比較大的富人家庭沾了更多的便宜,有“補富不補窮”的嫌疑,這顯然是不公平的。
歸根結底,階梯電價制改革只有更多地兼顧各個階層百姓的利益,甚至對低收入家庭實行特殊低廉電價,才能更多地獲得民眾的支持,從而保障此項改革順利推行實施下去。
責任編輯: 江曉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