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日至11月10日
調控措施
①關閉所有景觀照明設施,包括橋梁、樓體、廣場、游園、河道等
②主次干道路燈實行間隔開放
③每日路燈開關時間為:18點~次日4點30分
為控制全社會電力消費過快增長,日前,合肥市建委出臺《合肥市控制高耗能企業(yè)和全社會電力消費過快增長調控方案(第一階段)》工作《意見》。不僅全市景觀照明將全部關閉,路燈也實行間隔開放,每天減少亮燈2小時。
根據該委出臺的意見,各縣區(qū)、各大開發(fā)區(qū)、各有關單位將于10月15日前成立牽頭單位,確定景觀照明及路燈電力調控所涉及牽頭的單位名稱、單位負責人、聯(lián)系人。調控時間為10月1日至11月10日。調控措施包括:關閉全市所有景觀照明設施,包括橋梁、樓體、廣場、游園、河道等。對于店招店牌過度照明的樓體,其景觀照明設施也要關閉。
此外,全市主次干道路燈實行間隔開放,各相關單位須本著保障道路基本照明的原則,結合各條道路的實際情況,采取不同的調控方案:雙側多光源布燈道路,關閉兩側人行道側路燈,保留車行道路燈照明;雙側單光源布燈道路,關閉一半路燈,采用單側方式照明或間隔亮燈;中央多光源布燈道路,關閉一半路燈;多火組合路燈關閉裝飾照明,僅保留車行道路燈照明;單側布燈道路,關閉一半路燈,采用間隔亮燈。每日開關路燈時間為:18點——次日4點30分,比正常情況每天減少亮燈2小時。
責任編輯: 江曉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