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能源網訊】據報道,作為電力改革的組成和電價形成機制的一部分,在居民用電收費制度中,實行階梯電價不僅是國際上較為通用的一種制度,也是提高公眾節能意識、鼓勵合理消費能源的有效手段”。
追根溯源,人們對于階梯電價這個詞并不陌生。早在2004年,浙江省、福建省和四川省就陸續開始試行階梯電價,并據部分媒體報道,“試點情況良好”。此外,在2008年煤電談判的最焦灼時,相關專家也將實行居民階梯電價作為緩解煤電矛盾的重要舉措來看待。但此后,由于種種因素,階梯電價曾一度退出公眾視野。
對此,林伯強認為,“在某些方面,普通消費者可能存在誤讀。其實,國家相關部門一直在推進居民用電的改革。”
與此同時,人們對階梯電價的質疑并未減緩。盡管國家發改委最近表示,有六成左右的受調查居民支持階梯電價方案,但在節后相關方案剛出臺的時候,多項網絡調查均顯示,絕大多數居民還是擔心階梯電價可能帶來生活成本壓力的上升。
“居民用戶對能源的需求是剛性的。正是這種剛性,使人們對提價的敏感程度提高,特別是頻繁的相關能源品種的幾乎同期漲價,加上基本生活消費支出的增加,使百姓對漲價產生了逆反心理。”對于上述質疑,吳鐘瑚解讀到,“改革就是漲價,的確有邏輯上的道理。”
但是,吳鐘瑚沒有否認改革的積極意義。他認為,作為電力改革的組成和電價形成機制的一部分,在居民用電收費制度中,實行階梯電價不僅是國際上較為通用的一種制度,也是提高公眾節能意識、鼓勵合理消費能源的有效手段。
林伯強則說,這是我國價格改革中的重大突破,因為電價已經類似成品油那樣,有了相關機制的制約和操控。
國家發改委價格司司長曹長慶在早先的新聞通氣會上說,“對居民用電實行階梯電價政策,既兼顧不同收入水平居民的承受能力,保障大多數居民用電價格基本穩定,也可使電價逐步反映合理的供電成本,以促進資源節約和環境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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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 江曉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