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球化視野中,低碳經濟實質上是國際社會通過溫室氣體整體減排協議,限制和分配各國的碳排放權,形成應對氣候變化全球治理框架的全球規則。歷史證明,任何一個全球規則的確立與治理框架的形成,必然導致世界格局和各國經濟利益的重新調整。低碳經濟時代的世界格局和國際利益調整使中國面臨著新的挑戰。只有積極應對新挑戰,才能將挑戰轉化為“十二五”調整經濟結構,轉變發展方式的機遇,以及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的動力。
低碳經濟是規制世界經濟發展格局的新規則
確立低碳經濟規則,事關全球利益。各方達成具有法律約束力的溫室氣體減排全球協議是當前國際社會共同面對的難題,哥本哈根會議向后推延了這一難題,是解決這一難題的起點而不是終點。究其原因,是因為低碳經濟規則與以往全球規則相比更具復雜性。
一是動力來源具有雙重性。低碳經濟不同于聯合國憲章和世貿組織這些由內生因素導致的模式轉型,而是在氣候變化這一外在因素“逼迫”下,由歐洲發達國家提出,經過西方國家十幾年的鼓動和宣傳,從經濟和發展問題逐步演變為國際關系和國際政治問題,是一種內生因素和外生因素并存,誘致性與強制性相結合的混合型全球制度變遷模式。
二是形成原因具有歷史性。不可否認,隨著工業化進程的加快,中國等發展中國家近年的碳排放量有所增加。然而客觀地看,目前的氣候變化實際是由發達工業化國家歷史上累積的碳排放造成的。發達國家從工業革命到1950年間排放的二氧化碳量,占到了全球累計排放量的95%;1904—2004年的100年間,中國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只占全球的8%。因此,低碳經濟規則是一個包含復雜歷史因素的現實問題。
三是目標屬性具有公共性。限制溫室氣體排放和減緩氣候變暖是國際社會的“公共產品”。按照公共經濟學原理,公共產品供給得到有效解決的前提是,必須由能夠代表公共利益,追求公共利益最大化的主體來實施。但在低碳經濟規則制定中,國家卻是追求各自利益最大化的“私人組織”。由追求私人利益最大化的主體來解決全人類公共產品問題,注定了低碳經濟規則的達成將是一個比以往全球規則達成更為復雜,更為艱辛的過程。
四是合作機制具有市場性。低碳經濟規則的核心是限制和分配各國的碳排放權,其中碳排放權交易機制是其重要的實現機制。從這個意義上說,低碳經濟規則是通過市場力量來解氣候變化問題的全球合作機制。由于市場機制本身的復雜性和不可控性以及應對氣候變化的公共產品屬性,進一步強化了這一合作機制實現的困難程度。
中國面臨著低碳經濟條件下的全球化新挑戰
一是碳規則挑戰。目前,發達國家正試圖通過碳關稅和碳足跡、食物運送里程、二氧化碳可視化制度等有關低碳經濟的技術規則和標準來引導貿易規則的演化。特別是一些發達國家試圖通過這種方式變相設置綠色貿易壁壘,以應對氣候變化為名,行貿易保護之實。碳關稅及有關貿易規則和標準在一定程度上已成為某些發達國家削弱發展中國家制造業出口競爭力,遏制新興國家崛起的武器。一旦歐、美等國聯合對中國征收碳減稅并實施有關低碳經濟標準,將使中國既要承擔減排的責任,同時中國的出口企業將會遭遇由此帶來的困難和被動局面,中國的貿易環境和貿易條件有可能由此進一步惡化。因此,密切注意美國利用氣候變化的名義實施貿易保護主義的動向,并積極研究對策,是我國在今后一段時間應對低碳經濟挑戰中的重要任務。
二是碳交易挑戰。《京都議定書》引入的由發展中國家與發達國家基于環保項目合作的清潔發展機制(CDM),已經在全球形成了“碳交易市場”。據聯合國氣候變化公約秘書處統計,截至2009年9月20日,全球已注冊的CDM項目1822個,其中中國獲得的項目632個,占 34.7%,每年獲得的資金在 10億美元以上。表面上看,中國似乎沒有損失,得到了資金和技術,失去的不過是些無形的“碳排放額度”,可長遠看,存在的隱憂與風險不可忽視。一方面,就像鐵礦石等資源市場的扭曲一樣,在新興的國際碳交易市場上,中國等發展中國家同樣沒有定價權,議價能力較弱,信息與能力不對稱,我國提供的核證碳減排量,被發達國家以低價購買后,通過其金融機構對我國低端碳交易產品進行包裝再開發成為高價的金融產品、衍生產品及擔保產品進行交易,從而類似加工貿易那樣賺取中國資本的“剪刀差”利潤;另一方面,當CDM市場達到一定規模后,中國被迫接受強制減排義務不可避免。也就是說,中國在未完成工業化、實現消除貧困人口時,將被迫提前進入“買碳”行列,中國將從“碳排放”額度的“凈賣方”變成“凈買方”,那時的價格一定與今天不可同日而語,我們將為今天的“賣碳”行為背上沉重的包袱。
三是碳金融挑戰。二氧化碳排放配額衍生為可交易的金融產品,使得這種“排放權”與一切債券、股票一樣自由掛牌和轉讓,并可以在銀行抵押貸款,最終成為中央銀行基礎貨幣的構成部分。同時,從歷史經驗看,一國貨幣與國際大宗商品,特別是能源貿易的計價和結算綁定權往往是貨幣崛起的起點。碳金融交易的計價結算貨幣綁定權以及由此衍生出來的貨幣職能,將對打破單邊美元霸權,對促使國際貨幣格局多元化產生影響。目前中國還沒有碳掉期交易、碳證券、碳期貨、碳基金等各種碳金融衍生品的金融創新產品以及科學合理的利益補償機制,使中國面臨著全球碳金融極其定價權缺失帶來的嚴峻挑戰。從長遠來看,中國如果不能及時追趕,人民幣很可能會因為碳交易標價權的喪失而錯過成為國際貨幣的歷史機遇。
四是碳技術挑戰。歐、美、日等國家,早已經過十幾年、幾十年的低碳經濟產業布局和技術積淀,而我國綠色產業還剛剛起步,缺乏核心技術的前期積累。CDM 機制為我國引入了一個以“碳排放換技術”的技術引進機制,但這種機制使發達國家向我國輸入了儲備已久的環保、節能技術,占領了市場,由此形成產業標準和技術壟斷,中國企業如果將來發展自主環保技術,就可能受制于人,處于非常被動與不利的地位。中國工業化經歷過“以市場換技術”的教訓,很多時候市場換出去了,技術沒換來,最后不得已走上自主創新之路。這一輪低碳經濟帶來的環保、新能源經濟大潮臨近,如果過度依賴“以碳排放換技術”,有可能會重蹈工業化過程中的技術進步的覆轍。
建立低碳經濟發展的制度體系
應對低碳經濟新挑戰,要從落實科學發展觀,提升國家競爭力的高度出發,統籌國際國內兩個大局,開闊新的視野,采取新的舉措。重點要從參與規則制定、構建稅制體系、建立碳金融體系、提升自主創新能力等方面著手,建立低碳經濟發展的制度體系,將挑戰轉化為機遇。
國際合作上,積極參與低碳規則制定并維護國家利益。中國要作為重要的一方參與制定低碳經濟運行規則,既要承擔作為負責任的發展中大國的歷史責任,又要避免讓低碳經濟變成發達國家打壓中國經濟的籌碼,影響新的經濟秩序朝公平合理的方向發展。同時積極鼓勵和扶持企業參與新一輪全球行業標準的制訂,包括行業能耗標準、行業碳排放標準、有關低碳產品和技術認定等,為國內企業轉型爭取主動。
對外貿易上,積極參與低碳行業標準制定并構建低碳經濟稅制體系。要積極支持、引導相關企業參與低碳行業標準制定,謀求在國際標準體系制定上的中國話語權。國內制定的標準體系要及時與國際標準接軌,為企業“走出去”掃清技術標準壁壘。要建立起一套以碳稅、燃油稅等直接針對碳排放的稅種組成的低碳經濟稅制體系。一方面,碳稅是符合WTO規則的,但雙重征稅是違反WTO原則的,開征碳稅,將外國想征收的稅費由國內征收,稅收資金可以用于資源補償、生態環境保護和污染減排。另一方面,低碳經濟稅制體系有助于國內產業結構調整和經濟發展方式轉變,有利于環境質量的改善。并且,通過稅收結構調整,在征收碳稅等稅種的同時降低企業所得稅等其他稅收負擔,這樣企業的成本并沒有提高,但加大了碳減排力度,同時提高了企業的國際競爭力。
金融發展上,加快建立具有中國特色的碳金融體系。要借鑒國際經驗,加強碳金融國際合作,加快支持低碳經濟發展的碳金融衍生工具創新步伐,包括碳掉期交易、碳證券、碳期貨、碳基金等,改變中國在全球碳市場價值鏈中的低端位置。同時,要抓住歷史機遇,努力促使人民幣與碳排放權綁定,推進碳交易人民幣計價的國際化進程,提升人民幣在國際貨幣體系中的地位,加速人民幣走向國際貨幣的行列,這是人民幣成為國際貨幣的的關鍵一步。
技術創新上,將低碳技術創新作為建設創新型國家的重要基石。國家要抓住自主創新這一核心,加大低碳技術研發投入和支持力度,設立專項創新基金,加強產學研合作,集中優勢科技力量,站在國際技術前沿,統一制定技術攻關計劃,支持培育重大自主創新的技術和應用,力爭在低碳領域核心技術和尖端工藝等方面取得領先優勢。
責任編輯: 中國能源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