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改委價格司9日公布《關于居民生活用電實行階梯電價的指導意見》,就在全國居民用電實施階梯電價公開征求意見,并就電量檔次劃分提供了兩個選擇方案,將基本保障全國70%-80%的居民用電價格保持穩定。
記者李乾韜 國家發改委價格司9日公布《關于居民生活用電實行階梯電價的指導意見》,就在全國居民用電實施階梯電價公開征求意見,并就電量檔次劃分提供了兩個選擇方案,將基本保障全國70%-80%的居民用電價格保持穩定。
“推行居民用電階梯電價的目標是促進節能型社會的形成,而不是增加居民電費負擔或增加供電企業的利潤。”廣東電力行業資深人士昨日接受南都記者采訪時表示,“實際上,居民生活用電僅占到廣東用電市場的16%左右,而這部分電價本身就是以低于購電成本的價格出售。”
居民用電電價與供電成本嚴重倒掛
回顧2004年以來我國居民電價改革的歷程,國家對電價進行了8次調整,對于居民用電,政府一直采用保護政策,實行工業和商業高電價補貼居民用電的方式。2010年,有關部門要求年底前將居民階梯電價方案付諸實施。至此,經歷了五年的試點工作,我國居民電價改革正式拉開帷幕。
“居民用電位于電網供電最終端,電壓等級最低,因而其供電成本應該是最高的。國外居民電價一般是工業電價的1.5-2倍。而我國居民用電價格低于工業電價,導致各類用戶之間交叉補貼。”國家發改委負責人稱,在“十一五”時期,居民生活用電呈現快速增長趨勢,形成了居民生活用電電價嚴重偏離供電成本的倒掛現象,電網企業增加了負擔,在一定程度上失去了競爭力。
電力行業無法增厚利潤
據悉,此次征求意見中,居民階梯電價調整方案中所涉及的電價水平皆為全國平均水平,各省市還要按照此方案討論再出臺具體實施方案。不會給大多數居民帶來經濟上的負擔。
“目前廣東居民生活用電的采購成本就已經超過了0.65元,如果計入配電輸電成本,將比現行電價要高得多。”廣東電力行業資深人士向南都記者表示,“在優先購買清潔能源如核電的政策下,供電企業的購電成本已在不斷上升。”
據其分析,基于促進建設資源節約型和環境友好型社會的政策導向,第一階梯的電價將以較低的電價照顧到合理用電的居民生活開支,盡管第三階梯的電價將拉平第一階梯電價的成本,“但對電力行業而言,無論是發電還是供電企業,并不能增厚利潤,相反將為促進節能社會的形成而承擔更多社會責任。”
責任編輯: 江曉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