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和內蒙古自治區的合作掀開了嶄新一頁。
11月7日,河北省政府與內蒙古自治區政府簽署《內蒙古自治區·河北省經濟社會發展合作協議》,就十五個方面合作達成一致。
在環渤海區域合作向縱深發展的大趨勢下,此舉不僅開創了雙方合作新局面,也預示著河北省為深入推進與西部地區互利合作邁出了一大步。
梳理所簽署協議的具體內容,河北省謀求區域合作的新訴求和新形式躍然而出。
謀重點 能源、交通等領域合作凸顯
“這是省政府第一次和內蒙古自治區簽署這樣全面的戰略合作協議,而且協議內容很務實。”半年多來負責起草協議的省發改委經合辦主任李利他告訴記者。
據介紹,雙方簽署的協議內容涉及十五個合作領域。有交通、能源、工業、商貿物流、口岸和園區、農業、旅游、金融、建筑、勞務、教育科技、環保、衛生防疫、森林草原防火、影視等。“在整個合作協議中,有兩大塊是雙方所關注的重點,一個是交通,一個是能源。”李利他解釋稱,這是雙方都期待能盡早見到成效的重點領域。
河北將從內蒙古獲得煤炭、天然氣、電力等能源支持。
根據協議規定,河北省鼓勵和支持企業參與內蒙古域內的資源勘探和開發,按照國家產業政策,建設煤電一體化、煤化工、煤制天然氣等能源深度開發項目。內蒙古自治區支持河北省企業開發利用本區域內相應的煤炭資源,保障河北省能源電力等需求。
這其中包括一批具體合作項目。如“支持河北省建投集團在內蒙古建設煤制天然氣及其管道項目,輸送河北市場”,“支持開灤集團紅樹梁年產500萬噸煤礦項目和串草圪旦煤礦技改項目、冀中能源邢礦集團鄂爾多斯年產1000萬噸煤礦及煤電化路一體化項目建設,支持冀中能源峰峰集團查干淖爾煤田項目探礦權轉采礦權”等。
與以往內蒙古大多采取能源直接輸出形式不同,基于能源合作的工業深加工項目在此次合作協議中“如影隨形”,產業升級的意圖顯而易見。
協議提到,積極支持開灤集團在內蒙古準格爾旗投資建設年產2×20萬噸煤制乙二醇項目、年產2×20萬噸煤焦油加氫多聯產循環經濟項目,謀劃建設年產40億立方米煤制天然氣(SNG)項目。
而內蒙古需要的出海通道也將在河北方面得到積極支持。
根據協議規定,內蒙古通向河北省的四條鐵路、四條高速公路和一條干線公路,將在雙方共同推動下加快建設或促成國家立項。
鐵路方面涉及,呼和浩特—集寧—張家口—曹妃甸鐵路、張呼(張家口-呼和浩特)客運專線、藍張(錫盟正藍旗-張家口宣化區)鐵路項目、多倫至豐寧鐵路擴能改造等項目。
公路方面則涉及,京新(北京-新疆)高速公路宣化膠泥灣至冀晉界和晉蒙界至呼和浩特段、二連浩特至秦皇島高速公路張家口沽源至錫林郭勒盟西蘇旗賽汗塔拉項目、大廣(大慶-廣州)高速公路赤峰至承德段、張石高速公路張北至錫林浩特段,和正藍旗至豐寧大灘一級公路項目等。“在起草雙方合作協議時,交通合作項目是內蒙古方面尤其關注的。內蒙古能源和資源的輸出需要更多出海通道,而要出海,河北是其首選之地。”李利他說,在交通方面的合作對于河北省完善張承等北部地區的綜合交通運輸體系也同樣具有很大促進作用。
開先例 內蒙古將在曹妃甸建“飛地”
不久前省委七屆六次全會提出的“加強與晉蒙等資源大省的合作,在沿海地區建設山西工業園、內蒙古工業園”的建議,在這里有了最新成果。
協議明確提出,“河北省支持內蒙古在河北省港口設立物流基地。河北省在曹妃甸為內蒙古分期提供50平方公里土地,支持內蒙古設立物流基地和臨港工業園區。由內蒙古投資建設煤炭、化工等產品出海碼頭和物流中心,依托港口發展臨港工業項目。”“這是河北省區域合作的一個創新,一個先例。”李利他說,下一步如何運作這塊“飛地”雙方會拿出具體措施來。根據協議安排,下一步,河北省在海洋功能區劃編制、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修編、用海用地指標方面爭取國家部委給予支持。
在內蒙古即將擁有自己的臨港工業基地的同時,河北省港口在內蒙古也將會擁有內陸港。
按照協議規定,內蒙古自治區為河北省提供內陸出口通道,為河北省企業出口商品提供便利;支持河北港口在內蒙古建設內陸港,促進港口物流向內地延伸。“在河北省推動自身內陸重化工業項目向曹妃甸和渤海新區轉移中,如果再吸引西部能源大省將一些大進大出產業落在河北省沿海港口,對于加快發展沿海隆起帶無疑具有聚變效應。”省經濟界人士分析說,從這一設置上不難看出,此次雙方合作之務實,涉及層次之深。
其實,體現雙方合作“深度”的事項在協議中還有很多。
協議甚至還提出了“積極支持優勢名牌企業強強聯合,共同組建跨行業、跨區域的企業集團。”
其中提到了“推動河北鋼鐵集團與包鋼集團在產品生產與銷售方面的合作”,和“積極支持河北旭陽集團與烏海地區現有焦化企業聯合重組”等關系產業走向的重大事項。
建機制 保障每項合作都落實
從簽署的合作協議中還可以發現,“一體化”等表示區域合作的標志性詞匯隨處可見。
這包括旅游方面的“共同構建區域間旅游一體化發展格局”,涉及建筑市場的“加強市場信息和行政管理信息共享,推進市場準入標準和辦事程序統一”,農業領域的“積極推動兩地農產品質量檢測報告互認,共建食品檢測安全體系”,金融合作“建立冀蒙金融交流合作機制,促進兩地銀行、證券、保險、期貨、信托等地方金融機構開展跨省區經營與合作”等諸多方面。
拆除存在的一些壁壘或隔閡,讓彼此的市場融合,雙方在多領域合作中的開放性彰顯無遺。“按照協議約定,為保障此次協議中所簽署合作事項的實施,雙方將進一步加強高層對話,建立部門協調機制。”省發改委經合辦崔國興說,協議從起草到簽署整個過程中,雙方政府部門一直在協商和交流,為下一步建立合作機制已經打下了很好的基礎。
據介紹,因為協議涉及合作領域廣泛,從產業到民生到文化,各個領域都有涉及,而且幾乎每項合作都確定下了具體事項,雙方政府部門如何實現高效溝通與協作,很需要一套機制來保障。
或建立聯席會議制度,或建立信息溝通平臺,或建立協調機制……就不同合作領域,協議也確定了不同的合作機制。
甚至在一些具體合作領域,雙方還提出著手制定更為詳細規范的合作文件。比如教育合作,提出要研究制定“冀蒙基礎教育合作發展計劃”、“冀蒙職業教育和高等教育合作框架”等文件。“當前,兩省區正處在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關鍵時期,進一步深化全方位務實合作,對引導區域內生產要素優化配置、提升發展質量和效益、促進區域協調發展具有重要意義。”寫在協議文本開始部分的這句話,盡顯雙方對深化合作的期待。
從這份協議開始,冀蒙合作在這個初冬時節迎來了“蜜月期”。
鏈接:環渤海區域合作中的“河北動作”
■2010年7月15日,京冀簽署合作框架協議。此舉是為了推動“十二五”期間京冀區域合作,框架協議涉及京冀九方面合作,明確了到2012年底京冀合作的方向。
目前,京冀雙方就“十二五”期間的城市規劃發展等方面正進行銜接,兩地合作向縱深發展態勢明顯。
■2010年5月28日,河北省和天津市政府簽署關于進一步加強經濟與社會發展合作會談紀要。
根據此次簽署的會談紀要,雙方將重點加強基礎設施、產業、城市規劃、旅游、農產品、金融、商務、人力資源和水資源保護等九個方面的交流與合作。
近日,天津市出臺相關規定,明確將就商展活動等方面與河北省互動交流,兩地經濟關聯度與日俱增。
■2010年11月7日,河北省與內蒙古自治區簽署經濟社會發展合作協議,在環渤海區域內的戰略合作范圍進一步拓展。
責任編輯: 張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