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業內稱為“核掌門”的中國核工業集團公司(簡稱“中核集團”)原總經理康日新(57歲)因受賄罪,19日一審被判處無期徒刑。
據官方媒體新華社報道,法院認定,康日新在2004年至2009年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企業經營、業務承攬、職務升遷、就業安排等事項上謀取利益,收受他人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660萬余元(約129萬新元),行為構成受賄罪。
對康日新的一審判決也包括剝奪其政治權利終身,并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據《京華時報》報道,在康日新之前,中國核電系統落馬的高層不乏先例,包括中國技術進出口公司原總裁蔣新生、中國廣東核電集團有限公司原副總經理沈如剛等人,其中中廣核涉案達到20多人。
素有中國“頭號央企”稱號的中核集團是經中國國務院在1999年7月批準組建、中央直接管理的大型國企,其前身是二機部、核工業部、中國核工業總公司,由100多家企事業單位和科研院所組成,主要承擔國家核軍工、核電、核燃料、核應用技術等領域的科研開發、建設和生產經營等業務。
改制為集團公司以后,中核集團在業內的地位仍是“老大”,僅中國科學院、工程院院士就有18個。
2003年9月,康日新出任中核集團黨組書記、總經理,開始執掌這艘核工業“航母”。在其執掌六年中,中核集團進入了歷史上發展最快的時期。
去年8月,康日新因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今年1月,中央紀委監察部證實,康日新“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上個月18日,中共第十七屆中央委員會第五次全體會議決定撤銷康日新中央委員會委員職務,并對中央政治局會議給予康日新開除黨籍處分的決定予以追認。
據《新京報》引述法院判決,康日新根據其受賄數額和情節、歸案后主動交代有關部門尚不掌握的部分受賄事實,且認罪態度較好,退繳了全部贓款贓物,法院以此依法作出判決。
對于是否上訴的問題,其辯護律師告訴《新京報》:“現在不能作出任何答復?!?/p>
據新華社另一則報道,在誘發經濟犯罪的因素不斷增多的背景下,“經濟犯罪形勢較為嚴峻,并逐步成為主流犯罪?!?/p>
該報道引述公安部透露的內部數據反映,中國經濟犯罪案件總量持續攀升,2000年以來年均增幅達9.2%,出現經濟犯罪由東部向中西部地區、由大城市向中小城市、由傳統領域向新興領域蔓延的趨勢。
責任編輯: 江曉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