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壯大地方財稅收入同時,資源稅改革試點如何從制度層面切實富裕資源地老百姓,倒逼資源企業集約高效開發資源,保護資源地生態環境,仍然無解
“新疆資源稅由從量改為從價征稅后,就石油和天然氣這一塊從稽征之日起到年底,應該能增加20億元左右的稅收。”近日,新疆自治區地稅局黨組書記王建新接受《瞭望》新聞周刊采訪時透露,自6月1日新疆在全國范圍內率先試行資源稅改革以來,截至10月份,新疆原油、天然氣資源稅收入14億元,同比增收11.4億元,增長442%,“新疆已經嘗到了資源稅改革的‘甜頭’。”
新疆的試點已經為資源稅改革的全國推廣拉開了大幕。7月5日,國務院總理溫家寶就在西部大開發會議上明確表示,資源稅改革將在整個西部地區推行,稅改范圍由原油、天然氣擴大至煤炭。三天后,國家發改委副主任杜鷹在西部大開發10周年新聞發布會上表示,資源稅改革今后將逐步向全國推開。
如果按照5%的稅率,在西部12省份同時進行煤炭、原油、天然氣資源稅改革,即使煤炭資源稅平均每噸提高10元、原油資源稅每噸提高120元、天然氣資源稅每千立方米提高30元,按照2009年西部12省份煤炭、原油、天然氣產量測算,將增加資源稅收入約230億元,相當于西部地區2008年各項稅收收入的6.2%。
對此,多位專家向本刊記者指出,在全球發展低碳經濟的大潮下,中國資源稅改革的推進,對于更好地引導經濟結構調整、節約能源資源以及緩解中西部地區財力緊張等具有重要意義。不過,本刊記者實地調研也發現,資源稅改革要取得預期目的,仍需要更多配套政策支持。
財稅“紅利”初現
接受《瞭望》新聞周刊采訪中,新疆黨校經濟學教研部教授王玉岱介紹,按照我國現行《資源稅暫行條例》,征稅范圍僅限于原油、天然氣、煤炭、其他非金屬礦原礦、黑色礦原礦、有色金屬礦原礦和鹽。稅改方案出臺前,資源稅的納稅額按照納稅產品的數量和規定的適用稅額標準計算,原油稅額每噸8元至30元,天然氣每千立方米2元至15元,煤炭每噸0.3元至5元。
在他看來,在從量定額征稅方式下,資源稅稅額標準不能隨著產品價格的變化及時調整,不利于發揮稅收對社會分配的調節作用,資源稅稅負較低導致地方所獲收益不明顯,也不利于資源的合理開發和節約使用。
6月2日,財政部正式發布新疆資源稅改方案細則,從6月1日起,新疆原油、天然氣資源稅由從量計征改為從價計征,稅率為5%。新疆地稅局財產和行為稅處處長陳躍年告訴本刊記者:“中央選擇在新疆率先改革資源稅,首要目標是促進實現新疆跨越式發展。新疆是油氣資源極其豐富的地區,產量較大,但資源的消費主要在東部沿海地區,而資源稅屬于地方稅種,開征資源稅將有利于平衡東西部財政收入差距,使新疆有更多的財力發展地方民生建設和保護生態。”
據新疆地稅局公布的數據,中石油塔里木油田分公司、中石油新疆油田分公司等新疆5家油田公司2010年原油計劃產量2489萬噸、銷量2346萬噸,天然氣計劃產量250億立方米、銷量227.9億立方米,預計原油全年均價3136元/噸、天然氣全年均價659.3元/千立方米。
上半年,新疆油氣資源稅按從量計征方式預計征收只有3.67億元。資源稅改革方案公布后,下半年按從價計收方式預計征收,則達20.1億元,比同期從量增收16.2億元;2011年全年增收可達32億元。而去年新疆地稅收入僅為225.6億元。
對此,新疆黨校新疆經濟與社會發展研究中心主任姬肅林向本刊記者評價道:“資源稅改革將帶動新疆經濟以較快平穩的速度發展,地方財力的不斷增強,將會為各族人民做大量的民生工程。”同時,分析人士還指出,如果把煤炭納入資源稅改革范圍并在西部地區推行,將大大增加資源稅改革的“含金量”。在西部省區市的資源生產格局中,相對于油氣,煤炭資源稅改革具有更大的“錢景”。
資源型產業遭遇成本壓力
作為資源稅改革對象,駐疆原油、天然氣開采加工企業的利潤空間遭到壓縮。目前,中石油在新疆的原油產量達每年1800萬噸,中石化年產能700萬噸左右。保守估計,按原油市場平均價每噸4000元計算,以5%的資源稅率,每噸原油的資源稅費就是200元。按照目前產量,中石油在新疆每年可能多繳原油資源稅36億元,中石化每年將多繳十多億元。
對于這一壓力,中石油集團正以擴大投資的規模效應去對沖資源稅給企業盈利帶來的負面影響。據中石油集團披露,未來10年,中石油在新疆的投資將比過去10年翻倍,并把新疆建成全國最重要的油氣生產基地、煉油化工基地、石油儲備基地、工程技術服務保障基地等四大基地。至2015年,中石油在新疆石油儲備能力將達到1500萬立方米,原油產能規模達到1600萬噸、天然氣產能規模達到100億立方米。
對于中石油的舉動,分析人士指出,如果39億元原油資源稅對于中石油在新疆每年100多億元的利潤來說可算“切膚之痛”,隨著資源稅改革這一政策今后陸續在全國推廣,石油企業所受效益影響將會迫其進行市場營銷調整。
王玉岱說,實施資源稅改革后,石油天然氣開采企業利潤的減少,等于增加了成本,石油企業可能將資源稅的成本轉嫁到下游企業,增加下游企業的生產壓力。但另一方面也必然促使企業進一步加強管理,采取科學、先進手段改進生產方式,避免浪費,改善經營管理水平,增加企業贏利,“這對于新疆節約能源資源、改善生態環境,增強工業科技實力也有促進作用。”
在今年的西部大開發會議上,中央明確表示,資源稅改革將在整個西部地區推行,稅改范圍由油氣擴大至煤炭。新疆鄯善和托克遜縣一些民營煤企負責人表示擔憂,西部地區本來經濟就不發達,加重稅負不利于民營企業發展生存,近年來新疆加緊淘汰30萬噸以下的中小煤礦,稅負的加重將不利于企業的技改升級,影響煤礦安全。
不過,宏源證券研究員金春萍表示,新疆率先試行資源稅改革,短期來看一方面提高了當地中小企業進入資源行業的成本和門檻,另一方面增加了企業的環保成本,但長期來看,資源稅改革符合國家整體調控方向,也有利于讓新疆企業自覺推動技術創新、提升行業整體競爭力。
改革仍有漏洞
“新疆或西部地區與中東部地區經濟發展和資源開發的具體情況不同,具體的經驗不一定適用。”在為改革叫好的同時,相關專家也對改革具體操作布局表示了一定憂慮。目前,我國能源開采主要在山西、內蒙古等中東部地區,在這些地方推廣資源稅改革,其影響的廣度和深度比西部地區大,僅在新疆試點不夠,中東部也應試點。從專家建議和本刊記者調研分析看,資源稅改革還需要很多配套政策的支持:
其一,需切實顧及民眾利益。資源稅改革造成能源、礦產資源企業生產成本增加,將最終傳導到居民身上,提高生活成本。就在新疆試點方案公布前一天,國家發改委宣布國產陸上天然氣出廠基準價格每千立方米提高230元,這意味著,以天然氣為原料的尿素等化肥企業的原料成本每噸上升約160元,漲幅超過13%。資源稅在開征的同時,企業已經把資源稅改革造成的成本壓力,轉嫁到對價格“沒有發言權”的老百姓頭上。
今年以來,我國物價水平不斷上漲。在物價高位運行并難以在短時間內扭轉的情況下,如果不考慮國內居民收入水平和對物價上漲的承受能力,在全國范圍內推廣資源稅改革,最終勢必難以獲得普通民眾對改革的支持和理解。
此外,地方政府收取資源稅以后,以多少比例用于改善民生,也是輿論質疑的焦點。根據新疆地稅局測算,2011年新疆資源稅可增收32億元。盡管有關部門屢屢表態更多將用于民生建設,但目前未見具體的規劃和行動。這也需要建立完善的市場監督和稅收支出監管體系,接受各級監管部門和社會群眾的監督,使資源稅改革成果真正惠及當地百姓。
其二,采取措施提高資源回收率。提高資源回收率,不能僅靠資源稅改革,我國煤炭資源回收率低的根源在于煤炭資源配置制度不公平、不合理。比如,提高煤炭資源稅率后,這些圈占大量資源的企業完全可以通過增加煤炭產銷量,追求所謂的“高產高效”而掠奪性開采獲利。5米厚的煤層只采最好的2米或3米,剩下的就丟棄了。
由此,即使煤炭資源稅率再高,也只是對采出的煤而言,剩下的煤就等于白白浪費了,回收利用非常困難。應消除資源配置中的特權,用市場手段配置資源,對礦產資源實行有償開采,先交資源價款,后開采,才能提高礦產資源回收率。
其三,加大力度扶持綠色能源。資源稅改革的目的是為節約能源資源,減少污染浪費。新疆以及西部地區擁有豐富的風能、太陽能資源,政府在發展這些綠色能源的同時,應充分考慮與綠色能源發展配套的體制機制,解決好風電、太陽能發電入網難和上網電價等問題,使綠色能源發揮應有的作用。
其四,西部地區要有產業高度。資源稅改革推廣后必然為資源豐富的西部地區帶來豐厚的財稅收入,但僅靠出賣資源不能維持地方的持續快速發展。近年來,新疆煤炭資源開發如火如荼,今年預計煤炭產量將突破1億噸。根據新疆煤炭工業“十二五”規劃,到2015年,新疆煤炭年產量將達4億噸。
盡管當地在實施西煤東運、西電東送的同時,也積極引導一些大企業大集團建設煤化工產業,延伸產業鏈,但受內地市場的誘惑和煤化工成本巨大的壓力,除少數企業外,更多煤炭企業對煤炭外運的積極性大于煤化工項目。
地方政府對于能源、資源型產業發展應有更高更嚴格的要求,對于那些只想挖掘販賣資源的企業應采取措施加以限制,甚至淘汰出局,以優厚的政策鼓勵實力雄厚的企業立足長遠,加快建設完整的資源、能源產業鏈,以獲取更為豐厚的產品附加值,創造更多就業機會,帶動地區社會經濟全面發展,使當地群眾充分享受到西部大開發帶來的好處。
責任編輯: 張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