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煤炭廳近日下發通知,延長于今年12月底部分煤炭經營企業的《煤炭經營資格證》有效期。據了解,日前省廳正在向國家發改委申請領取新證。
《通知》指出,2011年度煤炭資格證年度檢查工作旨在為加強煤炭經營監督管理,規范煤炭經營秩序。并通過此次年檢對通過鐵路經營的煤炭經營企業的基本情況進行一次調查摸底。
此次年檢程序將根據煤炭經營方式分為三類,既煤炭經營方式為通過鐵路、公路經銷的;煤炭經營方式為通過公路經銷的;煤炭經營方式為儲售煤場的。年度全面檢查結果分為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三種。
《通知》強調,凡在規定的時間內未提交年檢資料、無故不參加年檢或年檢認定為不合格的,依法取消煤炭經營資格,注銷煤炭經營資格證,并函告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在其經營范圍內取消煤炭經營項目,通知有關部門停止其計劃提報。
《通知》指出,為不影響煤炭企業的正常經營,經省廳研究決定,將煤炭經營企業于今年12月底到期的《煤炭經營資格證》的有效期限延長至2011年3月底。
責任編輯: 張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