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鄭州市的211家煤礦一旦發現存在非法、違法生產行為,包礦領導將被免職;如果釀成重特大事故,直接將包礦領導撤職。這是從鄭州市委、市政府辦公廳了解到的。
12月13日,鄭州市政府向社會公布了《領導干部包礦駐礦情況一覽表》,對所轄有煤礦的鞏義、登封、新密、滎陽等地煤礦安全四級監管體系的包礦、駐礦領導予以明確。全市211家煤礦像責任田一樣,被分包給了滎陽、鞏義、新密、登封、新鄭等5個縣、市、區74名副縣級以上領導干部。
此前,鄭州市所屬新密市東興煤業有限公司曾發生“3·15”重大火災事故,造成25人死亡,導致一名主管副市長被免職,3名責任人被刑拘,引起了廣泛關注。
在此次公布的名單中,共有211家煤礦實行包礦責任制,其中新密市煤礦所占比例最多,達到103家。這是鄭州市建立市領導分包產煤縣(市)、縣(市)領導分包煤礦、鄉鎮領導駐礦、煤礦企業配備一線監督員的四級安全監管體系以來,首次將煤礦安全生產責任明確落實到領導干部個人。筆者在名單上看到,負責包礦的官員絕大多數都是當地黨委常委,有的是當地黨委副書記,許多是當地政府的副市長,甚至還有當地黨委和政府的“一把手”。
按照要求,全市上下要嚴格落實領導包礦、干部駐礦和一線監督員配備制度,建立組織完善、責權明確、監督有力的全方位監管體系,實行安全監管責任追究制度。凡發現所包礦井存在非法、違法生產行為的,要按照有關程序,對包礦縣級領導一律先給予免職處理,對駐礦人員予以撤職處理。同時,對于轄區內“六證”不全的礦井,存在非法、違法生產行為釀成重特大事故的,要按照有關程序對產煤縣(市)主要領導一律先給予免職處理,對包礦縣級領導給予撤職處理。
各產煤縣(市)人事變動若涉及包礦、駐礦人員,要在15天內研究上報新的包礦、駐礦人員名單。鄭州市煤炭管理局要更新完善地方煤礦礦情網站,煤礦四級監管體系要在礦情網站上公布,并實時更新。
對于此次把煤礦安全直接與官員責任掛鉤、并向社會公布的做法,鄭州大學公共管理學院教授霍海燕表示,把領導干部包礦、駐礦情況向社會公布,一方面使責任分工更加明確具體,另一方面方便了社會各界的監督,使問責力度得到加強,這是完善生產安全責任追究機制的一個積極信號。
責任編輯: 江曉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