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6日從陜西省物價局獲悉,因陜西省是煤炭資源生產大省,穩定煤炭價格至關重要,為及時掌握煤炭市場價格變動情況,科學判斷煤炭價格變化的趨勢,提高政府宏觀調控監管水平,陜西省從12月15日起正式啟動煤炭價格監測報告制度,此次共篩選決定在煤炭主要生產地區的咸陽市、銅川市、延安市、榆林市、漢中市和韓城市設立28個煤炭采報價定點單位。
煤炭價格監測報告期為旬報,每月5日、15日、25日采報價,煤炭產銷量為月報,每月5日上報上個月的情況。如果煤炭價格漲、跌幅一次性超過10%,要求各礦區采報價定點單位及時向省物價局價格監測分局報告情況。同時,當地物價局啟動價格異常波動監測預警,實行一天一報制度。采報價定點單位每期上報的監測數據要如實填寫,認真核查,確保監測數據真實、準確、全面。各地價格監測機構要按照省上的統一要求督促好本地區采報價定點單位的報送工作,堅決杜絕少報、虛報、瞞報、錯報價格監測數據的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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