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西省所有國有重點煤礦和地方煤礦均不得提價,煤炭企業不得以價格協商不一致為由而停止供煤……昨日記者從省物價局獲悉,陜西省將采取多項措施進一步穩定電煤價格,保持供電正常。
近日,省物價局下發文件要求2011年省內煤炭產運需銜接年度電煤合同價格維持在2010年的水平,所有國有重點煤礦和地方煤礦價格均不得提高;煤炭和發電企業要確保煤炭電力正常供應。煤炭企業要提高電煤合同兌現率,保證電煤的正常供應;發電企業要努力提高效率、挖潛降耗,保持電廠的正常運行。煤炭、電力企業和行業協會要顧全大局,強化行業自律,確保電煤價格穩定。在當前煤炭市場供應趨緊的情況下,不得以價格協商不一致為由而停止供煤或停止發電。
另外,陜西省各級物價部門還將加強電煤價格監管。各級價格主管部門將采取提醒、勸誡等方式,加強對電煤價格的監管。物價檢查部門要重點查處違反合同規定、擅自提高價格的行為和通過降低煤質、以次充好等欺詐手段變相漲價的行為。對不執行電煤供應合同,將重點合同煤轉為市場煤銷售的行為,加大處罰力度,堅決制止和糾正各種價格違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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