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9日,省政府第67次常務會議通過安徽省公共機構節能辦法,推動公共機構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發揮帶頭表率作用。
以建設節約型機關為目標,節能辦法確定公共機構節能八項措施。建立節能運行管理制度,健全用能系統操作規程,實行低成本或無成本節能措施。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委托專業節能服務機構進行節能設計、融資、改造和運行管理。建立能源審計與評價制度,明確節能指標。推進辦公資源整合利用,減少重復建設,降低能源消耗。推行建筑節能管理,新建建筑或既有建筑維修改造,按照國家建筑節能標準優先選用節能效果顯著的新材料、新產品、新技術。
加強公共機構內部信息化、網絡化建設,推行電子政務,合理控制會議數量和規模,建立健全電視電話會議、視頻會議系統。加強公共機構能耗動態監管,實行用電巡查制度,辦公建筑應充分利用自然采光,使用高效節能照明燈具。加強公務車輛節能管理,實行公務車輛編制管理,控制車輛保有量;按規定標準配備公務車輛,優先選用低能耗、低污染、清潔能源車輛,嚴格執行車輛報廢制度;制定公務車輛節能駕駛規范,執行公務車輛定點加油、定點維修制度;定期公布單車行駛里程和耗油狀況,推行單車能耗核算和節油獎勵;推進公務用車服務社會化,加快機關班車、接待用車和公務車輛使用制度改革,鼓勵工作人員利用公共交通工具、非機動交通工具出行。
加強公共機構節能監督和保障,節能辦法作出四項規定。保障公共機構節能經費,支持節能改造、先進技術及產品推廣應用等。建立公共機構節能考核激勵機制,考核結果向社會公布,節能目標完成情況作為文明單位評選重要依據,并作為對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綜合考核評價內容。建立公共機構節能社會監督機制,實行舉報制度,接受公眾舉報,并及時調查處理。明確法律責任,對不履行或不落實節能管理制度和各項措施的行為,規定了相應的懲處條款。
責任編輯: 中國能源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