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黑龍江省煤炭礦業權審批管理改革試點工作方案》正式出臺,黑龍江省將全面開展煤炭探礦權、采礦權的受理、審查、配號、發證等審批等級和出讓管理工作,切實推行國家的相關試點工作。
中投顧問能源行業研究員任浩寧指出,今年10月19日,國土資源部發出通知提出,擬在黑龍江、貴州、陜西3省試點開展煤炭礦業權審批管理,試行有計劃的投放煤炭礦業權的制度。而近期黑龍江省出臺具體的實施方案,率先在三個試點省份之間推動了試點工作,并且根據相關消息,陜西以及貴州省日前也一直在開會討論開展推動煤炭礦業權審批管理改革試點工作的事宜。
此次,國土資源部選擇了在黑龍江、陜西、貴州三省開展將本應屬于國土資源部審批登記的煤炭礦業權下放到各省相關部門,主要考慮到這三個省份都是我國主要的產煤省份,其中陜西省的煤炭產量近年來都是居于我國的前幾位,而貴州省更是我國南方重要的產煤省份。在這些省份開展試點工作的效果會更加的明顯和具有代表性,同時這些省份的煤炭產量與山西省以及內蒙古地區這樣的產煤大省相比較而言,產量上還有一定的差距,因而在改革試點過程中對于煤炭產業的影響也有限,不會波及到我國的煤炭行業供需穩定。
中投顧問研究總監張硯霖指出,煤炭礦業權的審批權下放將會減少煤炭探礦權、采礦權的審批環節和審批時間,可以快速的推動煤炭產業的發展。同時,審批權的下放也有利于各產煤省份靈活的調整煤炭產業規模,合理的規劃煤炭產業布局和發展,對于即將進行大規模開發的西部煤炭資源豐富省份具有指導意義。最后,審批權的下放對于我國煤炭行業整合以及煤炭企業兼并重組工作的推進也具有積極意義。
中投顧問發布的《2010-2015年中國煤炭工業投資分析及前景預測報告》指出,煤炭礦業權審批制度改革并不是說國土資源部完全就將煤炭行業的發展交由地方來決定了,在完成改革之后,國土資源部的職能將得到轉變,主要將會從宏觀層面對煤炭行業進行調控,通過對各省投放計劃的管理來規范煤炭行業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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