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召開的全國能源工作會議指出,“十二五”時期,煤炭、石油等化石能源仍將是我國能源供應的主體,特別是煤炭在保障我國能源安全中,仍將起著基礎性作用。
十二五期間一是要有序推進14個大型煤炭基地建設。力爭“十二五”末,大型煤炭基地產量占到全國總產量的90%,基地內大中型煤礦生產能力占到90%。
二是加快推進煤礦企業兼并重組。打破地域、行業和所有制界限,鼓勵各類所有制煤礦企業以產權為紐帶、以股份制為主要形式進行兼并重組。“十二五”期間,要形成10個億噸級和10個5000萬噸級特大型煤炭企業。
三是推進煤炭清潔高效利用和綜合利用。提高煤炭洗選比例。在特大型礦區內建設低熱值燃料綜合利用發電項目。結合煤質、水資源及生態環境條件,合理規劃煤制烯烴等煤化工項目。
四是扎實做好煤礦安全生產工作。
責任編輯: 張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