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我市出口煤炭2551批、1394萬噸、貨值14.177億美元,占全國煤炭出口量的73.25%。
煤炭是我市第一大出口商品。為保障榆林出口煤炭質量,有力維護“榆林煤”“神華煤”的國際品牌形象,榆林檢驗檢疫局對轄區出口煤炭企業實行分類動態管理;狠抓源頭控制,實行派員駐礦全過程檢驗監管;定期與出口煤炭企業溝通,及時解決工作中遇到的問題;加強煤炭檢測實驗室建設,完善技術保障;落實與秦皇島、天津、滄州等口岸局的協作配合機制,實行聯合檢驗監管工作模式,定期互通信息,及時掌握出口煤炭質量狀況,確保出口煤炭質量不出問題。
責任編輯: 張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