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工信委近期發出通知,明確2011年有色金屬、煉鋼、煉鐵、焦炭等14個重點行業淘汰落后產能標準。通知要求全省各地在確定淘汰落后產能計劃的同時,明確具體措施,確保落后工藝及設備在今年9月30日前關停、主要設備在今年12月31日前拆除。
通知顯示,2011年,淘汰落后產能繼續以有色金屬、煉鋼、煉鐵、電解鋁、鐵合金、電石、焦炭、水泥、玻璃、造紙、酒精、味精、檸檬酸、紡織等行業為重點,其中主要行業的具體標準如下:
有色金屬行業:淘汰100千安及以下電解鋁小預焙槽;淘汰密閉鼓風爐、電爐、反射爐煉銅工藝及設備;淘汰采用燒結鍋、燒結盤、簡易高爐等落后方式煉鉛工藝及設備,淘汰未配套建設制酸及尾氣吸收系統的燒結機煉鉛工藝;淘汰采用馬弗爐、馬槽爐、橫罐、小豎罐(單日單罐產量8噸以下)等進行焙燒、采用簡易冷凝設施進行收塵等落后方式煉鋅或生產氧化鋅制品的生產工藝及設備。
鐵合金行業:淘汰6300千伏安以下礦熱爐。
目前,江西11個設區市正按照上述重點行業落后產能的淘汰標準,深入企業開展調查,確定2011年淘汰落后產能企業和淘汰工藝及設備,并于1月31日前上報工業行業淘汰落后產能計劃及企業名單。
責任編輯: 中國能源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