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經濟社會發展日益受到能源和環境制約的背景下,低碳經濟作為應對全球氣候變化、保障能源安全的基本途徑和戰略選擇,正在全球范圍內得到廣泛認同。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扎實推進低碳經濟的發展,這是實現“十二五”規劃、加快經濟發展方式轉變的基本途徑之一,對“兩型社會”建設深入推進的長株潭城市群而言,其意義更為深遠。
發展低碳經濟是轉變經濟發展方式、切實應對氣候變暖的戰略舉措
2008年以來,除了國際金融危機暴發,最大的全球性問題就是氣候變暖、溫室效應問題。全球氣候變暖,導致水資源短缺和區域性失衡、農業減產、生態系統損害等嚴重后果,對人類的生存與發展帶來了巨大沖擊。科學研究表明,當前氣候變暖與人類在生產、生活中大量排放的二氧化碳密切相關,而二氧化碳的過度排放在很大程度上又是傳統發展方式的產物。由于受傳統高耗能發展方式的影響,為了獲取能源不得已大量消耗化石能源,致使地層中沉積碳庫的碳以較快速度流向大氣碳庫,從而引發了氣候變暖和溫室效應等災難性問題。氣候變暖和溫室效應等災難性問題的出現,說明傳統的高耗能、高污染的經濟發展方式已經走到了盡頭,轉變發展方式,減緩氣候變化的速度,保護人類賴以生存的地球,已經成為世界各國都無法回避的責任。
在全球氣溫升高的大背景下,我國氣候也發生了明顯變化。近百年來,我國氣溫上升了0.4℃~0.5℃。而據2006年底發布的《氣候變化國家評估報告》預測,未來中國氣候變暖的速度將進一步加快,很可能在未來50年至80年里,全國平均氣溫升高2℃~3℃。面對未來氣溫升高及其可能導致的一系列嚴重后果,如果不實現傳統發展方式的根本轉變,我們將處于非常危險的境地。就目前來講,二氧化碳的過度排放,也正在演變成影響我國發展的一大國際約束。因此,我們必須把發展低碳經濟以減少二氧化碳排放提升到戰略層面來考慮。
發展低碳經濟是轉變經濟發展方式、實現可持續發展的迫切需要
據世界銀行統計,在20世紀的100年中,人類共消耗煤炭2650億噸,消耗石油1420億噸,消耗鋼鐵380億噸,消耗鋁7.6億噸,消耗銅4.8億噸,同時排放出大量的溫室氣體,使大氣中二氧化碳濃度從20世紀初不到300ppm(百萬分率)上升到目前接近400ppm水平,并且明顯威脅到全球的生態平衡和可持續發展。據預測,到2050年世界經濟規模比現在要高出3~4倍,而目前全球能源消費結構中,碳基能源(煤炭、石油、天然氣)在總能源中所占的比重高達87%,未來發展如果仍然采用傳統的高碳發展模式,到本世紀中期地球將不堪重負,實現可持續發展根本不可能。
我國正處于工業化、城市化、現代化快速發展階段,重化工業的比重越來越大,大規模基礎設施建設不可能停止,能源的大量需求和快速增長一時難以改變。以2007年為例,我國消耗煤炭約23億噸,碳基燃料排放的二氧化碳達到54.3億噸,居全球第二。我國每建成1平方米的房屋,約釋放出0.8噸二氧化碳;每生產1度電,要釋放1公斤二氧化碳;每燃燒1升汽油,要釋放出2.2公斤二氧化碳。這些數字表明,我們的能源消費處于“高碳消耗”狀態,我們的經濟模式是典型的“高碳經濟”。而且這種以煤為核心的能源結構在現在以及今后相當長的時期內都很難改變。隨著工業化的進一步發展,煤炭在能源消費總量中的比重將不斷加大,二氧化碳的排放還會不斷增長。由于技術和設備原因,我國目前單位GDP的二氧化碳排放量遠高于發達國家。我們不能再以資源、能源高消耗和環境重污染來換取一時的經濟增長了。如果口袋里的錢多了,但生存環境惡化了,空氣變臟了,水變黑了,那就是與發展的本意背離,就是與科學發展觀的本質要求相悖。實現經濟社會的可持續發展,必須轉變發展方式,而轉變傳統發展方式的較好選擇就是發展低碳經濟。只有發展低碳經濟,才能減輕單位GDP的資源和環境代價,才能為可持續發展打下良好的基礎。
發展低碳經濟不僅不會放慢經濟增長,反而能成為推動經濟快速發展的新動力
低碳經濟是以減少溫室氣體排放為前提來謀求最大產出的經濟發展理念或發展形式。“低碳”強調的是一種區別于傳統的高能耗、高污染、高排放為代價的新的發展方式和發展思路,“經濟”則強調了這種新理念從根本上不排斥發展。目前,由于國際金融危機的沖擊,全球經濟增速放緩,失業率上升,民眾生活水平下降。如何加快經濟發展已成為各國思考的共同話題。有人認為,此時我國提發展低碳經濟似乎是為了限制發展、放慢發展,其實發展低碳經濟不僅不會放慢經濟增長,反而能助推我國經濟的快速發展。因為發展節能技術、碳捕獲和儲存技術,開發利用風能、太陽能等可再生能源,提高電力設施效率等,都可以創造新的就業機會,帶動經濟增長。當前,全球不少企業已經嘗到了低碳經濟帶來的甜頭。據統計,德國風能發電設備2005年的出口收入已達約60億歐元,占全球風力發電設備交易額的一半左右。日本在光伏發電技術領域居世界領先,是全球最大的光伏設備出口國,僅夏普公司的光伏發電設備就占世界的1/3。雖然廣義上的“低碳”可以被視為經濟發展在環境保護、節能降耗等方面新的約束條件,但是這類條件并非一味消極地限制和約束發展,而是可以通過與新約束條件相匹配的技術和制度,創造和擴大市場規模,激發人的創造性和盈利能力,從而促進發展。所以,那種認為轉變發展方式、發展低碳經濟就一定阻礙經濟發展的觀點,是站不住腳的,也是錯誤的。
(作者系湖南行政學院教授)
責任編輯: 中國能源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