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省公共機構節能辦法》經省人民政府第67次常務會議通過,將于今年3月1日起施行,根據該辦法,以后我省各類公共機構五層以下(含五層)不能乘坐電梯。
車排量將由職級決定
此前,《辦法》在征求意見稿中規定“公務車節假日停駛”,不過在最終定稿的《辦法》中這一規定被刪除,改為“按照規定用途使用公務車輛”。
“‘規定用途’是指公務車輛的使用僅限于工作。”省直機關事務管理局公共機構節能工作處的工作人員表示,具體的實施細則將由各單位自己制定,“《辦法》所指的公共機構是指全部或者部分使用財政性資金的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
據了解,我省早在2007年便出臺了《省直機關公務用車管理實施細則》,明確規定禁止公車私用。“不久前,國務院機關事務管理局出臺了關于公務用車的配備標準,根據這一標準,我省也會有一些動作,其中一項內容就是根據領導的職級配備相應排量的公務車。
“我們已經前往外省市的公車改革先發地區進行了調研,也在省內一些城市考察過,正在多方面征集意見。”不過,該負責同志表示,由于仍在準備階段,何時出臺還無法確定。
五層以下不乘坐電梯
《辦法》也對公共機構的節能措施有詳細規定,比如多開電視電話會議、對空調室內溫度進行控制、五層以下(含五層)不乘坐電梯……“征求意見稿中初定為三層以下(含三層)不乘坐電梯,現在提高到五層。”省直機關事務管理局公共機構節能工作處的工作人員告訴記者,許多單位已經利用智能控制系統,將電梯重新設置。
另外,目前,我省省直單位已經完成了19萬支節能燈的更換任務,全省公共機構共完成70萬支的更換任務。按照國際標準計算,僅這一項就相當于節約電費1803萬元。
采購淘汰產品將受罰
根據《辦法》,公共機構要指定專人負責本單位水電氣等能源消費統計工作,公共機構的節能工作還要接受社會監督,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權舉報公共機構浪費能源的行為。
《辦法》還規定,當公共機構出現未對能源消耗狀況進行實時監測、拒絕阻礙節能監督檢查等9種情況,將由本級人民政府機關事務管理機構會同有關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不僅予以通報,并由有關部門對公共機構負責人依法給予處分。
此外,公共機構如采購國家明令淘汰的用能產品、設備的,可處以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罰款。
責任編輯: 中國能源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