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5日,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實施新一輪農村電網改造升級工程,全面取消縣級電網企業“代管體制”,繼續執行每千瓦時電量加收2分錢政策,專項用于農村電網建設與改造升級工程貸款的還本付息。
據中央人民政府網站消息,會議提出,在“十二五”期間,使全國農村電網普遍得到改造,農村居民生活用電得到較好保障,農業生產用電問題基本解決,基本建成安全可靠、節能環保、技術先進、管理規范的新型農村電網。
對于新一輪農村電網改造升級,會議提出六點要求。一要按照新的建設標準和要求對未改造地區的農村電網進行全面改造。二要對已進行改造但仍存在供電能力不足、供電可靠性較低問題的農村電網,實施升級改造。三要因地制宜地對糧食主產區農田灌溉、農村經濟作物和農副產品加工、畜禽水產養殖等供電設施進行改造,滿足農業生產用電需要。四要按照統籌城鄉發展要求,在實現城鄉居民用電同網同價基礎上,實現城鄉各類用電同網同價,進一步減輕農村用電負擔。五要深化農村電力體制改革,全面取消縣級電網企業“代管體制”,建立有利于促進農村電力健康發展的體制機制。六要加大資金支持力度。中西部地區農村電網改造升級工程項目資本金主要由中央安排。繼續執行每千瓦時電量加收2分錢的政策,專項用于農村電網建設與改造升級工程貸款的還本付息。
另據《上海證券報》報道,消息人士透露,2010年-2012年,農村電網投資規模將達3000億元左右。
責任編輯: 江曉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