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泰國《世界日報》3月2日報道,泰國能源部能源計劃及政策辦事處副主任差瓦力表示,2011年需要決定是否投資修建核電站,如果沒有結論,只能推遲1-2年再納入電力發展計劃。
差瓦力說,如果不投資發展核電站,泰國能源出路選擇不多,假若大量使用液化石油氣(LPG)發電,會造成能源風險。
政府聘請國際原子能總署(IAEA)調查泰國發展核電站可行性,并且報告能源部長再次修訂計劃方案,以便在3月份提交內閣討論。
泰國電力局長助理披奔表示,目前泰國發電使用能源選擇不多,70%為液化石油氣,但是存在安全風險。如果修建核電站,還無法得到民眾支持,雖然電力局努力宣傳核電站的必要性,恐怕一時還不能得到民眾的理解。
電力局主任塔達利表示,呵叻府民眾反對電力局煤炭發電站項目,電力局努力為民眾宣傳并且介紹有關數據,而且目前項目還沒有敲定選址,所以才沒有召開聽證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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