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中央提出到2020年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奮斗目標,要實現這一目標中西部地區必須大力承接產業轉移,加快發展,這樣能源消耗和減排壓力必然增大。在2011年全國“兩會”上,全國人大代表、中共廣元市委書記羅強在京接受《中國聯合商報》的專訪,提出了從國家層面對節能減排實行分類指導的建議:
現行節能減排政策沒有充分考慮不同地區的發展現狀,不利于貧困地區的發展和全面小康社會建設。羅強認為,我國現行節能減排政策沒有充分考慮各地區的個別差異,在“十一五”時期統一把2005年的萬元GDP能源消耗和排放量作為節能減排基數(其中,減排基數現調整為2010年污染源普查數據)。中西部地區經濟相對落后的原因,主要在于二產業差距較大,直接造成現有排放量小、能源消耗少。如果按現行節能減排政策,勢必制約這些地區的發展。
西部地區是我國重要的能源接續地,近年來,西部一些省區依托豐富的風能和太陽能,積極發展清潔能源,以求改變長期以來經濟發展對傳統資源的過分依賴。但現行節能減排政策沒有充分考慮不同地區的生態環境容量,如生態系統的固碳量、水、大氣質量基礎等,不利于生態良好的貧困地區的發展?,F行節能減排政策不僅容易導致個別地區資源浪費,而且不利于能源消費結構的優化。
鑒于前訴原因,羅強書記建議國家出臺節能減排分類指導政策,充分考慮不同地區的發展情況尤其是已形成的產業情況,科學合理地設置節能減排基數指標,下達節能減排目標,不僅有利于完成我國向世界承諾的“單位國內生產總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40%~45%”的目標,而且有利于中西部地區在推進節能減排的同時,實現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同時,在出臺對節能減排實行分類指導等政策法規的時候,可著重考慮如下條款內容:
科學合理設置指標和分解目標。建議對發達地區、欠發達地區、貧困地區實行區別對待、分類指導,充分考慮這些地區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需要以及已形成的產業、經濟發展對能源的需求、節能減排空間、生態環境容量等因素,分別設置相應的減排基數和萬元GDP能耗基數等指標,并根據各地區能源結構下達節能減排指標,根據各地區環境容量下達污染物排放指標,實現目標任務的科學分解。對落后地區、貧困地區側重于對碳排放強度、萬元GDP能耗標準等指標的考核,放寬對減排總量的考核,鼓勵支持貧困地區、生態環境容量大的地區發揮比較優勢,在推進節能減排的同時,實現貧困地區快速發展,最終縮小與發達地區的差距,如期實現全面小康。
建立生態補償機制。建議國家加大財政轉移支付中生態補償的力度,重點向欠發達地區、重要生態功能區、水系源頭地區和自然保護區傾斜。進一步完善水、土地、礦產、森林、環境等各種資源費的征收使用管理辦法,加大各項資源費使用中用于生態補償的比重,并向欠發達地區、重要生態功能區、水系源頭地區和自然保護區傾斜。加快建立區域間生態補償機制。借鑒國外CDM項目經驗,搭建全國范圍內統一的碳排放、水污染物、二氧化硫等空氣污染物排放指標有償分配、使用機制,以充分解決生態環境保護區(一般為上游地區)的生態補償問題。建立清潔能源推廣利用補償機制,科學細致地對能源進行分類,制定限制化石能源消耗的措施,出臺鼓勵非化石能源消耗的政策。
創新節能減排目標考核體系。建議創新節能減排體系,引入碳排放強度、可再生能源比重、清潔能源比重、森林碳匯等指標,并將碳排放強度等作為約束性指標實施,兼顧經濟發展與減少排放兩個方面的要求,促使貧困地區在經濟發展的同時,嚴格按照要求淘汰落后產能、落后工藝、落后設備,積極應用先進設備、先進工藝、先進技術改造提升傳統產業,在生產環節厲行節約和降低能耗,發展各種綠色能源技術,加快經濟發展方式的轉變,從而提升發展質量和水平,促進西部貧困地區加快發展、科學發展、又好又快發展。
責任編輯: 中國能源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