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內蒙古電力(集團)公司從安全、可靠,保障自治區經濟社會發展的用電需求出發,安排固定資產投資110億元,其中,電網大中型基建工程投資71.4億元,電網基本建設規模前所未有。
“十二五”期間,該公司每年安排電網建設資金將達到100億元以上,5年總投資達670億元以上,為全區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提供強勁動力。今年電網建設包括“五大板塊”項目,一是保證電力東送和滿足烏蘭察布地區新增負荷用電的6項工程;二是滿足電氣化鐵路供電,保證自治區鐵路運輸用電的8項工程;三是加快沿黃、沿線電網建設,重點保障呼包鄂為核心,沿黃河沿交通干線經濟帶重點產業發展電力供應的75項工程;四是加大城市電網建設和改造,全力提高城鎮供電能力的54項工程;五是滿足蒙古國礦產資源開發用電需求,實現向蒙古國供電的3項工程。
內蒙古電力公司還將從8個方面入手提高基建安全管理水平。即優化基建管理流程,使電網基建管理工作朝著科學化、精細化、流程化、制度化、規范化的方向邁進;落實建設項目法人制,明確各環節的工作責任,形成閉環管理,解決在項目開發實施期間項目法人責任制、工程建設質量終身負責制的缺位問題;規范電網建設程序,最大限度地杜絕應急工程、三邊工程;加強電網建設政企合作,與地方政府簽訂《輸變電工程建設合作協議》,共同推進電網發展;強化施工現場安全監督,加強安全教育培訓,提升基建安全管理的執行力;實行工程質量問責機制,推進達標投產和工程創優,對于出現的質量事故要查明原因,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推進基建標準化體系建設,統一從電網規劃、建設到投產驗收全過程的建設標準,樹立電網建設項目全壽命周期成本控制理念;提升施工企業發展能力,推動施工企業由施工管理型向資產經營型轉變。
責任編輯: 江曉蓓